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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北京市支农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方式的建议

来源:

  提案内容 问题及分析: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作为政府支持新农村建设主要形式的支农专项补助资金在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同时,基层对专项支农资金使用也有一些反映,认为投入方式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项目审批周期过长。目前农村项目在申报材料、建设内容、项目评估等方面仍沿用以往层层上报、层层下达的办法,这对于面广量大、项目投资额小的农村建设项目来说具体实施起来周期较长、效率不高。二是资金整合程度不够。受政府职能部门划分过细等因素影响,同一类项目资金往往分散在不同的部门,甚至是同一部门的不同内设机构之间分割管理,不同渠道的资金在使用范围、项目布局、建设内容等方面也存在交叉重复,部门沟通不足,缺乏一套完整有效的资金分配协调机制。三是资金配套政策难以落实。上级部门层层下达的项目补助资金一般要求下级财政层层配套,希望通过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项目领域,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但实际来看,这使财力较好、能承诺配套资金的地区得到了更多的资金补助,而财力较差、急需发展的地区却较少得到项目的支持,加剧了更大的不平衡。

  建议:

  建议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研究,采取措施,转变支农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方式。具体建议:1、改革专项支农资金使用的审批方式,扩大基层对资金的使用自主权。2、探索以区县为平台开展支农资金整合试点。3、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基层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