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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具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建立环境法庭的建议

来源:

  提案内容 问题:

  我国政府承诺,要将本届奥运会办成绿色和环保的奥运会。绿色和环保的奥运会不仅包括节约能源、节约资源和防止污染,还包括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争端解决机制,维护社会和谐。2007年底,我国的贵阳市顺应国际绿色司法的潮流,已经在全国首次建立了环境法庭,引起了国际的广泛关注。如果北京市把建立环境法庭和绿色奥运有机地结合起来,宣传效果会不同一般。另外,目前,北京市也存在一些环境民事、行政争端,这些争端的社会影响面一般比较大,处理不当,会造成不利的后果。如果建立专门的环境法庭,有利于整合目前的司法力量,化解环境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

  分析:

  北京市的环境法研究和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力量在全国最强,不仅完全有能力建立高起点的环境法庭,还有能力使它们成为世界的典范。

  建议:

  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具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综合性的环境法庭,负责审判渔业、林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领域的环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人员由专职的具有环境法知识背景的法官和其他审判庭具有相关知识或者经历的法官组成。这项改革可以在中级法院和一两个具备条件的区、县人民法院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