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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问题: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是孩子与社会接触的第一站,是各种综合能力培养的基地”,教育首先从家庭开始。目前,在家长的教育素质亟待提高的情况下,学校应主动承担起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
分析:
最有效地引导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形式莫过于家庭、学校、社会的统一教育,最关心孩子教育问题的莫过于家长。家庭教育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孩子未来的发展。一个不重视教育的民族绝对是没有希望的民族,而一个家庭教育落后的民族也同样会导致民族的没落。学校要完成党和国家对年轻一代的培养教育,如果没有家庭的支持、家庭教育的配合,也不可能收到良好效果。
尽管目前大多数家长都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造成他们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着种种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家庭由于社会生活节奏加快,放松了对子女的教育,一些家长在教育子女尤其是独生子女的观念和方法上存在误区,亲子情感与行为的困惑日益严重,这些问题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目前学校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普遍是在小学、初中阶段开设“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一、两次统一内容的讲座,缺乏针对性,缺乏交流和沟通,其效果可想而知。另外对于出现问题的学生,教师与家长沟通主要是告知学生问题,而多数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造成许多家长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或者放任自流,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何况许多教师在家庭教育方面同样也存在着许多困惑,很难对家长提供有效的指导。因此,如何科学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如何使孩子成才,已经成为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关注的问题。搞好家庭教育,不仅要转变家长的观念,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家长进行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教育,而且要有专业人才指导家庭教育更好地开展。
在欧美发达国家,每300—500人就拥有一名家庭教育指导师,为家长和青少年进行专业的人生点拨和学识指导,他们是学生的人生辅导老师、家长对后代教育的顾问和良师益友。而中国是世界上家庭数量最多的国家,但是我国的家庭教育指导师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
建议:
1、为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顺应和满足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家长对家庭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需求,要尽快培养大批家庭教育指导专业人才。
2、在中小学校中配备专职家庭教育指导师(也可由心理老师兼职),切实担负起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
3、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多种形式的学校、家庭、社会密切联系的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模式,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为学生教育创造有利的家庭环境,使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智力水平和身体素质各方面得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