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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现社会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的建议

来源:

  提案内容 问题及分析:

  随着北京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发展,养老问题已经引起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妥善解决好社会养老问题,不仅成为关系到百万老人切身利益的事情,更成为关系建设和谐社会的民生大计。

  根据北京市老龄委、民政局等单位的调研,截至2006年底,北京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为202.4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6.9%;8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25.8万人,占总人口的2.2%。老年人口比例已大大超过国际公认的老龄化社会10%的老年人口比例标准。北京已呈现十分明显的老龄化社会特点。

  目前,我市养老机构的发展水平已难以满足老龄化社会加速发展的需要。我市养老服务业的欠缺不仅仅表现为养老机构总量不足、床位数少、服务水平和档次普遍不高,更在深层次上表现为养老机构的社会化发展水平低、管理理念和经营模式陈旧。

  在我市近400家养老机构中,由政府投资兴建和管理的福利型养老机构仍然占据主导地位。这类养老机构虽然普遍地理位置较好、资金有保证、经营时间较长、管理经验比较丰富、品牌知名度高,但由于国有国营的福利性质,其经营管理方式相对较为保守,各自为政,有相当一部分依靠财务补贴,市场竞争力不强,规模化发展的意愿和能力较弱。对于老龄化趋势加速发展的北京市,仅靠政府、靠福利,远远不能为民众提供足够的养老保障。另一方面,民办养老机构普遍基础薄弱、规模较小、品牌分散,加之养老服务行业本身投资大、回报低、社会福利性质强,离开政府的鼓励与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做强做大的难度很大。

  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使之成为一个符合经济规律、能够健康成长的产业,既有利于解决社会养老的矛盾,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就业,形成以“银发经济”为特点的新的增长点。

  从国内外养老服务业发达地区的产业发展情况和商业服务业发展的普遍规律看,要培育健康发展的养老服务产业,必须改变现有的国有养老机构以政府计划管理为主,民营养老机构小规模低水平单打独斗的局面,借鉴政府支持连锁商业服务业规模化发展的成功经验,着力发展符合经济规律,具有独立生存与发展能力的社会化养老机构,重点倾斜,扶优扶强,着力培育一批连锁化、规模化的品牌养老机构。

  事实上,在国内,已有一些地区开始了养老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发展的积极探索。如南京真美好老年公寓已进入第10个年头,业已发展成为拥有5个营业网点的连锁养老院。天津鹤童老年福利协会已发展成为拥有6家专业老人护理院和包括居家老人照料公司、老年病医院、老人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清洁管家公司、老人营养餐配送公司以及老年用品公司等一系列机构的社会组织,成为初具雏形的养老产业集团,得到了国家民政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华慈善总会也在积极筹办“夕阳红”全国连锁老人公寓。国外成功的养老品牌机构也纷纷抢滩国内养老市场,如在欧洲老年产业内被称为“五星级”酒店式的奥古斯汀居住式养老院,也将落户上海。

  连锁养老机构凭借其品牌化发展、规模化经营和集约化管理的特点,市场竞争优势显而易见。这也必将是未来养老服务业发展和养老机构发展的必然趋势。

  建议:

  为能够更好地应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发展我市“银发经济”,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集团化品牌养老机构,特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议由市民政局牵头,专题研究鼓励支持我市发展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机构的政策措施,可以充分借鉴国家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关于支持发展连锁商业企业的优惠政策,理清我市做强做大养老服务产业的政策思路。

  第二、建立重点养老机构联系制度。可以借鉴市区政府扶优扶强发展经济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由市民政主管部门通过考察研究,确定一批品牌好、实力强、机制好、管理优秀、发展潜力较大的养老机构作为市区主管部门领导重点联系单位,即时有效地沟通和共享关于政策、行业、专业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源,对其经营与发展进行指导和监督,提升养老机构本身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对重点扶持的养老机构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在其实施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的进程中积极加以支持。如可考虑适当增加养老床位补贴额度、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利用国债贴息政策等。

  第四、要有步骤、有计划的实施养老资源整合和工作,鼓励有条件、基础好的养老机构在市场中以多种形式对小、散、差的同类型机构实施并购,实现统一品牌、连锁经营的行业主导格局;同时,在对各类学校、机关等老旧建筑实施改造或重建时,建议优先考虑和满足区域内养老机构的需求,新建、改建居住区建设要将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建设规划。

  第五、针对养老行业人才短缺问题,应给与适当的政策性支持和帮助,尽可能的为此类人才解决如户口、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实际生活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