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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市农村地区居民健康生活指导体系的建议

来源:

  提案内容 问题:

  近年来,我市环保部门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的发展势头有所遏制,但存在问题仍然严重,餐饮业污染问题依然是群众投诉的热点,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城市管理的难点。

  分析:

  影响餐饮业油烟、噪声污染治理的主要难点。

  1、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不够到位。

  在2006年之前,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餐饮业必须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之前到环保部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隔音设备等,在其污染物达标排放后方可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局限性,各部门依照各自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手续,导致出现了衔接上的断链,加上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作,工商部门在审批工商营业执照时没有把环保手续作为前置条件,只对卫生许可作为前置条件,只要符合工商登记条件就可领取执照。经营者往往以为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就是合法经营,从而没有履行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造成大量的餐饮单位在未履行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的情况下得以营业,使环保部门在处理中显得被动,执法工作难度加大。

  2、城建规划设计相对滞后。

  由于历史的原因,规划部门从完善小区功能和方便居民生活的角度出发,大量开发建设了下为店面、上为住宅的住宅楼,这对启动城市商品房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下为店面、上为住宅”的开发模式基本上都未经过合理的规划,导致餐馆多选址在居民密集区,与居民楼混为一体,商住功能不分。同时,未充分考虑餐饮与居民区隔离的问题,更没有给商住一体的楼房预留专用的餐饮排烟管道,只好将油烟直接对外排放,产生的油烟污染又严重影响着周边群众生活,由此造成“达标扰民”和已治理过的餐饮业又反复遭投诉的情况发生。

  3、可供环保部门实施的执法手段单一。

  当前,由于群众对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对环境污染的信访量持续增长,而执法人员忙于处理信访而没有力量进行日常的监督性执法检查。同时,对餐饮行业存在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政府相关部门缺乏合力,工商、环保、卫生、城管等相关部门还没有形成更加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尤其是对无证无照餐馆,更为不足。对餐饮业的环境监督管理,可以实施的强制措施很少,基本上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环保行政机关缺乏查封、扣押、取缔等行政强制手段,对肆意污染、破坏环境并拒不配合执法等违法行为不能采取强制性措施。执法人员在处理时主要是督促业主进行整改,并通过调解来解决环境纠纷,一方面使环保行政机关缺乏法律威慑力,执法威信降低,环境管理效率低下;另一方面,使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客观上放纵了环境违法行为。

  4、部分餐饮业主环保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不强。

  部分餐饮业主环保意识淡薄,在环保问题上往往是“先上车后补票”;很多小型餐饮业是经营业主赖以谋生的手段,从而使其具有鲜明的社会特性;同时社区居民一方面痛恨餐饮业的油烟噪声扰民之害,一方面又对餐饮业有所需求,为其存在提供了市场,在执法上体现为不仅难以取缔而且容易反弹、难以巩固,在整治中不仅涉及环境问题、居民生活便利问题,甚至涉及社会稳定问题。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经营者缺乏环保意识和自觉控制污染的动力也是油烟难治的一个原因。因为餐饮业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高,又往往无经济收益,特别是对于小型餐饮业来说,由于技术和规模限制等因素,污染治理成本可能远高于其获得的经济效益,造成许多餐饮业不愿投资。

  5、污染治理技术不够成熟。

  在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方面,目前国内存在的油烟治理设备类型众多,但原理主要为三个方面:水处理、过滤、高压静电。所有这些技术的治理效果都不太稳定,一方面油烟去除率只能处理一部分,且不能消除异味,治理后对居民的生活还是存在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就要安装风机并要占用一定的空间,位置安装不当,风机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可能又对居民产生噪声污染。

  建议:

  1、增强环保与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强源头控制。

  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是加强餐饮业环境管理的关键。政府职能部门在审批等一系列管理中,不能降低门槛,而是要提高标准。环保部门要强化管理,加强对餐饮业环境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及竣工后的验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餐馆,一律实行限期整改,到期不达标的实行强制取缔。变当前的工商批营业执照要环保批复手续为要环保验收手续。同时加强后续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环保部门应和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及时互通餐饮业环保方面的信息。坚持餐饮业营业执照年审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油烟、噪声及污水检测合格报告,变环保部门的被动执法为餐饮业主的主动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批先建、污染严重、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单位,要定期联合执法,集中清查,依法取缔关闭。而建立这样的协作机制,应由政府委派牵头单位,作好协调。

  2、环保执法部门自身要转变监管方式。

  鉴于目前法律法规赋予环保部门可使用的强制措施较少等情况,环保执法人员可在现有的权力范围内,大胆执法,严格执法,大幅度提高处罚标准,使罚款额大于治污运转费用,从而促使餐饮企业主动选择走防治污染之路。对拒不配合执法并且污染严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进行媒体曝光,利用媒体和公众的力量促使违法单位主动解决存在的问题。

  3、以创建“餐饮业污染控制精品街”和“绿色餐馆”等灵活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增强餐饮业遵纪守法和防治污染的自觉性。

  在全市范围内选择重点整治地段(将环境敏感区、居民密集区、繁华街道和群众对油烟污染反映强烈的区域)的餐饮业集中区作为重点,对餐饮业油烟进行重点整治。成立“餐饮业污染控制精品街”和“绿色餐馆”创建领导小组,投入精兵强将,确保创建成功。对餐饮业搞好宣传发动,宣传创建精品街和绿色餐馆的意义和目的,明确创建的标准,并对餐饮业主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餐饮业主遵纪守法和防治污染的自觉性。在重点整治中主要检查餐饮业:是否有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是否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设施是否能够正常有效的运行;油烟净化设备是否按期保养维修;油烟、噪声、污水排放是否达标。从而促使重点地段的餐饮业保持无污染经营状态,降低信访量,并建立相应档案,为以后的监管留备材料。

  4、城市规划要科学布局,体现环保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