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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把消防规划和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布局的建议

来源:

  提案内容 问题:

  北京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两年的推进,已经取得了突出成就。随着中共十七大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首都郊区农村经济社会将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期。在新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日益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发展进程中,如何提高应对火灾、水灾、旱灾等突发灾害的能力,建立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新农村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分析:

  自古以来,在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当中,灾害性事件总是与之相伴,给人们的生产生活,特别是生产力的发展带来或轻或重的影响。目前,建立公共安全保障体系,避免和降低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已经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各级政府面对新形势下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新特点、新要求,制定政策,完善机制,做好预案,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有效的安全保障。但是也要看到,目前我市农村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于城镇地区,特别是对火灾的安全防范仍然有待加强。主要问题是:消防规划和消防预案需要完善,部分区域消防基础设施不足,实施消防工作的安全通道达不到规范标准,甚至存在障碍性设施;消防队伍人员不足;资金投入力度需要继续加大。从近几年我市发生火灾的情况看,都与上述问题密不可分。火灾发生带来的损失具有不可再生性,以房山区为例,2006年,农村发生火灾152起,死亡2人,财产损失21万元,2007年发生火灾86起,财产损失18.6万元,给农村的发展和村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一次火灾的发生,对一片山林,对一个重要文物、对一个旅游景区等会造成多方面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对一个家庭,可能会导致因灾返贫,给一些目前还不够富裕的农村家庭带来沉重打击,甚至造成家庭悲剧。因此,建立农村消防体系,防患未然,未雨绸缪,是实现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建议:

  鉴于目前农村消防工作相对薄弱的情况,应把消防规划和设施建设纳入全市新农村建设总体布局,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安全。

  首先,要制定新农村消防规划。应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的编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编制新农村消防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的形式,推进新农村消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有效指导新农村建设中消防工作的开展。

  第二,完善新农村消防工作预案。要根据新农村平原、丘陵、山区的差异性,各类建筑等设施的性质与分布特点,村民住房集中与分散程度等实际情况,明确消防等级,划分网格化域区,建立预警监测系统,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信息反应灵敏,指挥调度快捷,处置及时有效的工作机制。

  第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农村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配套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应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有序推进。对于农村重点文物地区、山区林木里覆盖率较高的地区,应尽早建设消防设施,以保障文物安全和首都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对于房屋密集的村庄也要靠前安排消防设施建设。同时对消防通道狭窄、防火间距不够或有碍消防车通行等问题,也要进行整治。然后考虑其它地区。

  第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新农村消防事业属于政府公共事业。因此,要建立市、区、乡三级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纳入财政预算,以保证消防规划编制、预案制定、设施建设和消防队伍所需设备及各项经费来源,使消防事业的发展与全市新农村建设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