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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进程,逐步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偏低问题的建议

来源:

  提案内容 问题: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多次出台解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偏低问题的相关政策,要求做到在改革中共享改革成果。北京市人民政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维护首都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也逐年加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力度,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有较大进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待遇有较大改善。

  但是,从服从服务于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全局来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进程依然滞后, 退休人员仍由企业管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待遇与政府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比,依然偏低。随着政府“阳光工程”的实施,这种差距更为突出,特别是工作岗位完全由组织决定的这部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由于差距在一倍以上,更感到欠公允。

  分析: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关键在政府。现在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加,有可能从财力、编制方面下决心,解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需信息网络建设、社保所场地与设施、管理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全面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现行的社保政策实行的是“双轨”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归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这条线;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归属市人事局这条线。两个部门“两条线”,从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利益格局出发,制定不同的政策标准,做出不同解释。作为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无论过去在政府部门工作过多少年,退休时办理手续的单位是企业,只能享受企业退休人员政策;相反无论在企业工作多少年,只要退休前进入政府或事业单位,就能够享受到国家公务人员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退休人员待遇。这种“组织行为”形成的差异,成为诱发社会不和谐新的因素,随着物价不断上涨,相应的逆反情绪,有加剧趋势。

  建议:

  1、由市政府统一出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相关政策和制度,将政府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也纳入社会化管理范畴,实施统一的社会养老制度。

  2、市委社会工委的建立,将加大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领导力度,应适当增加社区劳动与社会保障机构人员编制,全面接收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和社保关系,尽快实现退休人员与原企业行政隶属关系脱钩。

  3、将曾在政府中任过职、因组织决定调到国有企业工作后退休的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今后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中,给予政策倾斜,增加基本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