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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及分析:
北京的工业有过辉煌的历史,曾经形成东郊、东北郊、东南郊和西郊四大块工业格局,在我国的工业发展中发挥过巨大的作用。随着北京城市功能定位的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市开始实施对城区工业企业的大规模搬迁工作,截止至2006年底全市已经搬迁企业294家。工业企业的搬迁或关闭,遗留下很多厂房、附属设施等工业遗址、遗产,这些遗址、遗产是印证北京城市发展,特别是首都工业发展变迁脉络的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取代的历史价值。
在工业遗址保护方面,市委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对很多工业遗址采取了积极的保护、改造和利用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效益。但是工业遗址保护和利用毕竟是新事物,还存在着对工业遗址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现行的首都城市规划管理体系没有将工业遗址保护列入规划的范围之内,使相关部门在开展工业遗址保护工作时无章可循等问题。而土地的高价值,使工业遗址保护更加困难。在城市建设和发展大潮的冲击下,许多工业遗址在没有保留任何资料的情况下就消失了。
建议:
(一)充分认识保护工业遗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些工业企业的退出是首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但在这些企业退出之后所遗留下来的厂房、设施是记录北京城市发展不可取代的文化遗产,它们同其他的文化遗产一样是一个时代的象征,具有很深的历史底蕴以及文化内涵,加强工业遗址的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从对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首都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工业遗址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工业遗址的保护工作。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工业遗址保护工作的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规划。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将工业遗址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
(2)明确工业遗址保护的协调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工业遗址保护责任制度。
(3)建立工业遗址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工业遗址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加快工业遗址保护法制建设。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
(三)加大工业遗址保护宣传力度。
通过举办展览、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首都工业遗址的丰富内涵、介绍工业遗址保护的知识,大力宣传保护工业遗址的先进典型,营造保护工业遗址的良好氛围,提高对工业遗址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对工业遗址的保护意识。
(四)几点具体意见建议
(1)加强工业遗址的调查研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已被列为工业保护遗址的地区应列入到规划部门的管理体系,通过规划部门和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和协调来完成对工业遗址的保护和利用。
(2)在面临结构性改造的工业区,要充分考虑到改造对工业遗址的潜在威胁,将保护工业遗址的计划与该区域的整体规划相结合。有关部门应制定出能够快速应对的程序,以防止工厂关闭导致重要遗产被拆迁或损毁,必要时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干涉。
(3)在对工业遗址进行改造和利用的过程中,应充分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参考成功案例,结合其自身条件寻找相匹配的产业,诸如旅游、艺术、商品贸易等进行开发利用,在发挥老厂房、旧设施实用价值的同时将这些工业遗址保护起来,真正做到对工业遗址进行保护和利用。
(4)对于一些规模较小、无法再开发利用、必须拆除或搬迁的工业遗址,可以考虑建一座工业博物馆,收集有关北京工业发展的文物集中保护并展出,使广大市民和子孙后代了解北京工业发展的历史,这也是对北京工业遗址更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