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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万残疾市民受益就业保障金

来源:北京晨报

  政协督办议题  

  ●提案人:沈小红

  市政协委员

  致公党北京市委秘书长

  核心提示:政协委员调研发现,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总量已达到11.67亿元,但许多残疾人并不知道这笔资金对自己生活的意义。有关部门表示,将拓宽保障金的使用渠道,出台新政策惠及广大残疾人。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的主要途径,但对这笔经费知者甚少。”沈小红委员说,致公党北京市委2007年曾专门就此问题做过调研,发现多达11亿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渠道仍然偏窄。

  就业保障金很少有人知

  沈小红委员介绍说,按照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的相关规定,不论单位性质、规模及经营发展状况,凡在北京市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均应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当前,北京市残疾人的人口总数约为100万,占北京市总人口数的6%(含流动人口数),而且这一人数每年还呈递增趋势。“但我们在走访中发现,很多残疾人并不知道政府为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准备了专门的政策。”

  17万残疾人受益保障金

  沈小红说,到2007年,北京已经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多达11.67亿元。“按照市残联掌握的情况,这笔资金分别在残疾人就业、社保、助学、服务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全市多达17万残疾人直接受益于这笔重要的资金,资金支出额度多达4.4亿元。但同时,这笔资金的使用项目仍然偏少,受益的残疾人人群还有很大扩展空间。

  ●委员建言 保障金使用应更加透明

  沈小红委员表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取涉及社会多方面的利益调整,因此,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的透明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将残疾失业人员纳入全市就业困难人员管理范围,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建议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市残联回应 四项助残新政即将出台

  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科学、合理地使用,让其用在残疾人最需要的地方。市残联正在和有关部门积极协商,拟于近期出台一系列新举措。这其中包括《扶残助学补助办法》,提高残疾人和低保残疾人子女高中生和大学生的补贴标准;《残疾人培训补贴暂行办法》,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力度,增强其就业竞争力;《鼓励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对用人单位新招用残疾人就业和与残疾人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给予岗位补贴;《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暂行办法》,对残疾人创业和实现个体就业给予补贴。

来源: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