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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少儿康复机构缺乏 调研报告催生惠民措施

来源:北京青年报

  “关于加强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工作的调研”是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确定的两项调研工作之一。这项调研的报告由市政协常委会审议后形成了常委会建议案,催生了残疾少年儿童接受康复训练与服务可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等惠民措施的出台。

  调研报告指出了本市在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工作方面存在的七个问题,包括部门间相互协调配合的整体联动机制亟待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法律法规体系亟待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康复帮扶力度亟待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严重不足、残疾康复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反映残疾儿童少年状况的信息平台尚未建立等。

  其中,对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机构严重不足的情况,调研报告指出,市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是本市唯一一所面向不同年龄段、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市级综合性康复服务机构。每天能够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的最大康复训练服务能力为:聋儿语言训练120名;脑瘫、智力和孤独症等其他残疾儿童少年的门诊训练人数为20人左右,远不能满足需求。

  而18个区县仅有5个区县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中有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有限,每年仅能为150名左右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康复服务。本市能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康复服务的民办康复机构有12家,主要开展听力、智力和孤独症儿童的康复,共接纳北京籍儿童300名左右。

  此外,调研报告也指出了现行法规和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例如目前还没有对残疾儿童少年的法定报告制度,没有规定医务人员发现残疾儿童少年后的法定报告职责,结果造成一些残疾儿童少年没有被发现,错过了康复的最佳时期。”

  “残疾儿童少年的治疗、康复训练费用目前还主要是由家庭承担,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较大,这对于普通家庭无疑是沉重的经济负担。”调研报告指出,由于残疾儿童少年生理障碍和生活能力的限制,多数家长最终因经济和精力方面的原因选择放弃孩子的治疗和康复。

  调研报告也就这七方面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包括加大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扶助力度,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儿童少年的康复补助等方面,建立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专项基金,多渠道、多元化筹资,积极扶植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统一的残疾儿童少年数字化信息平台。

  目前,北京市已出台《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暂行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北京市年龄不满七周岁的贫困残疾儿童各项康复服务将实现“全免费”;残疾儿童进入机构康复训练将得到政府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的补贴;残疾儿童少年在社区康复每人每年将获得1000元的康复补助;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免费配发基本的辅助器具。这笔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来源: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