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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重要的民主渠道

来源:北京日报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是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人民政协要按照这一新要求,在履行职能方面致力于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参政议政实效。社会的公平正义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上。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平等就业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原则;社会保障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保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是社会公平的基本要求;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可以说,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都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历来关注民生问题,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建立社保基金监督机制、创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提案得到了采纳实施,对我国民生的改善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今后人民政协应该更加牢固地确立以人为本的参政理念,把改善民生作为参政议政的重点,按照有利于实现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社情民意,通过既有真凭实据又有解决办法的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向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政协委员虽然具有精英性特点,但人民政协不是“贵族院”,而是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民主渠道。因此,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工作要对社会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有更多的关注,顾全全国大局,着眼社会和谐,自觉配合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多做贡献。

  二是围绕增强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政府承担着首要的政治责任。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民主监督,就是运用政协视察、大会发言或其他形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这种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于完善国家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有其重要作用。人民政协应当响应党的十七大的号召,把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方面。人民政协通过民主监督,促进政府职能实现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政府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真正把政府的精力放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上来;促进政府进一步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显著提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政府加大公共服务支出比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政府扩大转移支付,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机会公平,整顿分配秩序,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促进政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人民政协在这些方面加强民主监督,不是给政府添乱,而是给政府帮忙。

  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也是人民政协的责任。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才能构建起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身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