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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市政协专委会、界别优秀提案第0029号

来源:

案 由:

关于将婚前医学检查纳入北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建议

   

内 容:

问题与分析:
  我市从1985年开始开展婚检工作,自1995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来,每年为15——16万人次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检率达99.14%居全国第一。据统计1995年——2003年检出疾病共计104548人,疾病检出率平均发生在10%左右,呈上升趋势,通过婚检,9年共建议暂缓结婚和不宜生育等4624人。婚前医学检查的规范开展,提高了婚检人群婚育知晓率以及自我保健能力,发挥了早期发现疾病,早期干预、早期管理的作用。是减少出生人口缺陷,提高人口素质的首要防线。
  然而自2003年10月底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来婚检由“必须”变为“自愿”,全市婚检人数急剧减少,2004年全市婚检率仅为5.03%。其中以农业人口为主的9个区县跃至2.53%,2005年为4.29%,婚检已名存实亡,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婚检率直线下滑的同时,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及围产儿死亡率随之上升。据大兴区15家产科医院住院2003年9月30日——2004年9月30日分娩的围产儿 ,先天性畸形及死亡情况的监测,围产儿死亡率为9.91‰,均为1999年以来严重超高值。在现代医学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手段不断发展的今天,这不能不说是一种为广大国民们震惊和痛心的现象。从检测的结果看出, 传染疾病,严重遗传疾病及生殖系统疾病监测率非常可观,而且呈上升趋势。实际上。取消强制性婚检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准新人”的婚育知晓率显著下降,严重影响优生优育和人口素质提高的疾病出现高发趋势。从而造成遗传病及传染病无法得到及时发现和控制,同时也加快了性病和艾滋瓅穉丠曓在婚育人群众的蔓延。结果给家庭、社会带来巨大的潜在危害。
  婚检率降低的主要原因:一是人们缺乏对婚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意识淡漠。二是有的因为婚检费用问题。
  建 议:
  一、婚检工作必须纳入北京市公共卫生服务,婚检基本项目费用由政府支付。据了解上海已是有政府“买单”,我市西城区已是政府支付,婚检率有一定上升,达30%。
  二、加大婚检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民对婚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北京市各新闻媒体应开辟专栏,在一段时期加强宣传力度。卫生、计生委和各群众团体通过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开展婚检医学检查的良好氛围。
  三、民政局和卫生局要紧密配合,民政局登记处向准备结婚的新人们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虽然不能强制他们去婚检,但可以劝说他们到指定的婚检机构进行医学检查及咨询。卫生部门应经常与民政部门沟通,减少接受婚检服务的中转环节缩短婚检时间,提供优质服务。
  四、应健全法律体系,在现阶段市民自觉婚检意识尚未确定,国民素质未达到能自觉婚检时期,靠自我约束使当事人婚检,依靠婚检当事人的诚信度给予对方承诺为时过早,也不现实,不以制度的形式规定婚检,婚检很难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因此应健全法律体系。北京已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与《北京市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管理规定》两部法律法规,应根据北京市现状进行修订,并继续在本市实施。
  五、此提案已多次提出,虽然有关部门也做了一定的努力。但仍无见效,故请政府出面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根据北京市的实际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各部门密切配合,制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