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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对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的建议

来源:首都之窗

  一、背景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用精辟的语言勾勒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用这一总要求来衡量和检验当前北京市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显然有很大差距。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有关部门、应尽快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改善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以实现中央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二、问题

  目前,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思想意识上的不平等。

  有些人总认为常驻人口要比流动人口高人一等,总认为流动人口抢夺了劳动就业、住房交通、园林绿化等资源,恰恰忘记了流动人口已是北京社会的主体之一,他们干的是最苦最重最累的活,住的是最差最脏的地方,他们已深入北京社会的方方面面,每一工厂工地、街道环卫、商店菜场、文化娱乐、美发美容等各类场所无不都有流动人口的身影,甚至许许多多家庭的佣工、保姆等也无一不是流动人口。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北京的每一份财富、每一栋新建筑、每一项建设工程等无不饱含流动人口的辛劳。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在的北京如果离开了流动人口,整座城市将面临瘫痪。

  2、称谓不平等。

  有些人总把流动人口称谓“农民工”、“民工”,并以此来区别常驻人口和流动人口。好像流动人口天生就是落后的。特别奇怪的是一些政府部门的正式文件,也慢慢受此习惯的影响,在正式文件中也把外来劳工、外来劳动人口称作为“农民工”。

  3、制度不平等。

  北京市目前全国唯一实行“暂住证”制度的城市。随着户籍改革的深入,浙江率先在全省取消“二元化户籍制度”。2006年10月18日《人民日报》第6版还报道“浙江最易留住农民工”的新闻。上海、广州、深圳等也相继取消了暂住证制度,改暂住证制度为更人性化的居住证制度。在“暂住证”制度影响下北京在招工、用工、教育、劳保、社保、低保等众多领域还存在常驻人口和流动人口各不相同的制度和政策。

  三、分析

  上述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政府及相关部门还没有真正牢固树立为流动人口服务的思想意识,,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还缺乏真正理解,或者还停留在一般认识上。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处处尊重人、善待人,要对流动人口和常驻人口一视同仁。同样要把流动人口视作自己的父老乡亲、自己的兄弟姐妹。只有这样,才能牢固树立为流动人口服务好的思想。也惟有服务好,才能管理好,也才能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

  四、建议

  1、深入调查研究,找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随后对症下药,逐一彻底解决。

  2、取消暂住证制度,实行居住证制度。居住证可分六个月临时的和一年或一年以上长期的。

  3、领取居住证,只收工本费,不收管理费,即免费登记发放。加强日常管理,对无故不登记领取居住证,可处以一定罚款。

  4、派出所、居委会可主动上门服务,便民服务,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5、凡持有长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逐步享有常住人口待遇,可先从一些小事做起,如购买公园年卡、公交月票、九年制义务教育等。以后,再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放宽至其他领域。

  6、广泛宣传、深入到户,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各种媒体宣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特别是要把“公平正义”深入每一市民心中。在全社会树立善待流动人口的思想。

  7、对流动人口中杰出贡献者应予表彰。

  8、提倡常驻人口和流动人口互交朋友、互结对子,共谋城市发展大业。

  9、提倡常驻人口和流动人口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融洽、相互和睦、和谐相处。常驻人口要学习流动人口吃苦耐劳、不等不靠、自谋生路、自谋发展的优良品格,流动人口要学习常驻人口文明礼貌、清洁卫生、遵纪守法的优良品格。

  五、效果

  1、有利于户籍制度改革,为最终取消“二元化户籍制度”创造条件。

  2、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有利于吸引人才,为北京的长远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

  4、有利于吸引社会闲散资金、聚沙成塔、为新北京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5、有利于树立北京以人为本、尊重人、爱护人、善待人的新形象。

  6、有利于北京的改革开放,扩大国际交流和影响,吸引更多外资,增加城市发展后劲。

  7、有利于北京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的大目标。

  8、有利于提高北京市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对整座城市的管理水平。

来源:首都之窗  2007-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