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在政协北京市
第十二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 伟
主席、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5年,市政府系统牵头承办的政协提案共1010件。其中,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交市政府办理954件,闭会期间市政协交市政府办理56件,截至目前已全部按期办复。委员们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为主线,紧紧围绕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治理“大城市病”、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提出提案。这些提案凝结着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承载着广大群众的愿望和期待,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民意基础。
二、办理成效
一年来,市政府以及各承办单位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认真吸纳委员意见,聚焦发展中的难题和短板,深化改革创新,通过办理提案切实推动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在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方面。高度关注了于圣臣、钟瑛等委员提出的以轨道交通为核心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6省市联合治理大气污染、促进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完整有效产业链等提案,在制定交通、生态、产业三个重点领域率先突破的有关文件中予以采纳。积极吸纳吴彬、申金升等委员提出的疏解北京批发市场的提案,发布2015年版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关停退出一般制造和污染企业326家,撤并升级清退150家低端市场。吸纳连玉明等委员提出的加快通州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提案,按照国际标准、世界眼光、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要求,全力推动市行政副中心建设,研究提出了规划设计总体布局方案,完成行政办公区土地拆迁腾退。
(二)在加大城市治理力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方面。认真吸纳委员提出的严控人口规模、交通拥堵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提案,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结合办理萧鸣政委员提出的优化人口结构调控战略的提案,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并即将出台居住证办法和积分落户制度,落实部门、各区双调控责任,常住人口年度调控任务全面完成。吸纳杨莉珊等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的提案,研究制定本市疏解交通拥堵总体方案,下大力气抓好建设、管理、服务,进一步改善交通运行状况。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工作中,结合金毓嶂、耿晓冬等委员提出的加大违法建设、垃圾污水整治力度的提案,依法拆除违法建设1766万余平方米,推进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资源化率提高到55%。
(三)在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平衡发展格局方面。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编制“十三五”规划为统领,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积极探索“多规合一”。在加速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参考黄卫东、马荣才等委员的意见,出台了《关于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构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合理结构。制定了城乡结合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整治,提升薄弱地区发展水平。
(四)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多年来,委员们高度关注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委员提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着力增进民生福祉,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在研究出台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意见的工作中,借鉴李春生委员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化的提案,推行学区制、九年一贯制、教育集团等模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吸纳杨宇飞委员提出的让医联体发挥更大作用的提案,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建成郊区10个区域医疗中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配置。积极研究任学良等委员提出的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人才培养的提案,组建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育教学联盟,加强老年服务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五)在推进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方面。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效能。吸纳唐俊杰委员关于构建政府一站式行政审批的提案,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运行,40个部门集中办公,740项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面进驻,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取消和下放58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参考陈小兵委员推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多证合一的提案,全面推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为企业准入提供了更多便利。
三、主要做法
市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非首都功能、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过程中,广泛征求委员意见,认真吸收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2015年的办理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扎实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办理提案是市政府及各部门了解社情民意、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方式。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办理落实,将一大批意见建议转化为政府的决策措施,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市政协团体、界别、专委会提案,以及市政协领导、专委会重点检查督促办理的提案,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研究,相关承办单位主要或主管领导组织办理,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如,在办理推进本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提案过程中,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社会保障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出台了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医养结合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委员实地检查了社区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的情况。
(二)坚持依法办理,强化办理责任
在2015年4月召开的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上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王安顺市长强调: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市政府第263号令,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创新工作机制,将提案办理与本单位日常工作一并考虑、一体部署、一同推进。
市政府办公厅加强对承办单位的指导,细化并印发了办理工作规程,对全市各区政府、委办局进行业务培训,有效保障了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承办单位加大统筹力度,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理责任,积极推进提案集中办理,较好完成了全年办理任务。
(三)将提案办理工作与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建设相结合
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制定实施北京市政协协商年度工作计划的意见》,充分用好政协这个协商平台,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等年度重点协商议题开展专题协商;围绕传统村落保护、首都新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发展等开展对口协商、界别协商;针对停车管理、宗教活动场所重点文物保护等重点提案开展提案办理协商。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第四次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2016年度协商工作计划要求,通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等多种形式,与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开展广泛、多层的协商。
(四)完善督办考核及办理结果公开机制
2015年,市政府继续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各承办单位也将提案办理与本单位重点工作同等对待,纳入本单位的督办事项,使办理提案成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我们将依据办理成效向各承办单位通报考核结果,鼓励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
市政府办公厅积极推进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对公开的程序、范围、标准提前研究,要求各承办单位建立办理结果公开属性同步审查机制,为答复意见公开做好准备。
2015年的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非常有价值的具有综合性、前瞻性的提案办理还不够深入,将委员意见建议转化为政策措施做的还不够好。下一步,我们将把委员提案作为重要参考,在工作中分阶段、分重点逐步推进,使委员提案在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中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主席、各位副主席、秘书长、各位常委,提案办理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在中共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委员的关心支持下,勇于担当、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而努力奋斗。
来源: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