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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计生委主任刘志:独生子女奖励费将提高

来源:北京青年报

  随着北京市“单独二孩”政策即将通过市人大终审并正式执行,“社会抚养费调整”、“独生子女奖励标准”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的修改也成为市政协会议上委员们关注的焦点。17日,市计生委主任刘志在参与市政协小组讨论时表示,目前北京市执行的独生子女奖励5元标准已经明显偏低,将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调整。

  刘志表示,如果下个月的市人大终审顺利,那么调整后的计生条例将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订仅仅是将原来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的家庭可生育二胎”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可生育二胎。”从字面上看,只增加了“单独”的概念,然而实际工作当中,独生子女奖扶、特扶标准、失独家庭帮扶力度、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等内容,都正在制定并将尽快推出符合现阶段情况的具体调整细则。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按照1991年开始执行的《北京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一个独生子女每月可领取5元奖金,是由父母分别各领2.5元组成,这一制度已执行了多年。近年来,有不少人提出北京奖励金额已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在昨天的小组会议讨论中,刘志也表示认同,“这个数字太低了,要调整。”同时,按照《北京市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超生”家庭目前需缴纳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社会抚养费用。具体标准由各区县分别制定。对此,刘志表示,目前从全国来看,北京执行社会抚养费标准较严,征收金额也较高,在“单独”二孩政策执行后,该标准也将进行调整。同时对失独家庭的补助帮扶政策也将进一步出台相应调整细则。

  在讨论中,有不少委员提出疑问,针对目前聚集在北京的大量流动人口的生育问题,未来政府是否会出台更为周全的政策进行人口统计和管理。对此,刘志表示,未来将继续保持对流动人口享受生育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力度。同时,目前北京正在积极与流动人口主要来源地进行联网,未来流动人口生育后,相关部门将与其户籍地进行联网通告,来解决目前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4-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