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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北京25片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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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城建城管.规划.城市                                                            立案日期:2001.01.29

政协北京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党 派 团 体 提 案

第0031号

案 由: 关于实施北京25片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的建议
审查意见: 建议规划委员会研究办理
提 案 人: 九三(D67)
内 容: 我市遵照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1993]144号)精神,"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明确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范围",市政府1999年(京政发[1999]24号)文,发布了北京旧城25个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具体保护规划,这对加强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地位和指导城市改建工作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为做好旧城区的危房改造工作,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是其中十分重要的部分。所以对此深入调研,对补充已开展的25片保护区规划有一定积极意义。

现行的25片保护区规划方案,共占地957公顷,其中重点保护区559公顷,建设控制区398公顷,占旧城总用地的15.44%

一、现状存在的问题

1、建筑破旧。由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均经历了百年以上的沿革变迁,且建筑大多为砖木结构的平房,虽经过多次的修建改造,失修仍很严重,尤其在外城更为突出,宣武区于1992年曾对大栅栏地区的87.74公顷范围做了建筑完损等级分类鉴定,在679658平方米的总建筑面积中,三类以上的破损危旧房竟有666434.5平方米,占总建筑的98.05%。(见附件)

2、居住密集,保护与建设的矛盾突出。保护区虽然大多为平房建筑,由于建筑密度大,在四合院保护区一般达到70%以上,除了狭窄的通路和少量的树木外,几乎少有空地供人休息,加上住房条件不好,居民四合院都成了大杂院,不少甬道连自行车都进不去,市政设施差,居住条件十分恶劣,据统计,在平房保护区的人口密度都在每平方公里3万人以上,东、西琉璃厂街所在的椿树办事处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52587人(1998年),大栅栏地区达42962人(1998年),而较合理的平房居住区人口密度应只有每平方公里8000-10000人。这样高的密度不仅谈不上历史文化保护,连居民的正常生活质量都保证不了,当地居民无不渴望早日改善这种状况。(图片1)

3、缺少可实际操作的规划方案及相应的具体政策。尽管已出台了25片的规划控制原则,但只是局限于一般化的规定,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办法。(图片1)

4、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规划尚待进一步完善。有些原则问题亟待明确指导思想、落实布局方案。如保护区的范围及体系不够完善,不能突出北京城中轴线的特征;在保护规划中忽视对历史人文及城市文化内涵的研究;对旧城风貌的认识只局限于"明清",忽视了旧北京是多元文化的融合体(图片2);对五十年代遗留下的道路大红线规划如何调整,以适应现今保护区规划实践等等课题,都需要深入研讨。

5、城市文化的延续性普遍不被重视。例如,宣武区是北京市民文化的精髓荟萃地区,全市567所会馆,宣武区就有405所,至今存在遗址224家,我们抢修得以继续发挥其社会经济效益的仅有湖广会馆等个别例子。大批近现代的著名人物均在此有大量生活和活动遗迹,对于如此丰富深厚的文化底蕴,我们长期缺乏深入全面的调研、分析、整理并找出可行的保护措施。

6、对保护区不可再生的重要性、紧迫感认识不足。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除了有数量众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外,历史文化保护区也是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剩下的最后一批标志性街区。北京城的25片之中,原来有"牛街",在前几年旧城的大拆大改中被遗憾的从名单中抹去了,后又不得不把景山地区的陟山门街分离出来,才凑足25片的数目,教训是十分沉痛的。

二、建议与对策

1、关于保护区建设指导思想的三点建议:(1)确定保护措施必须要充分考虑改善区内居民的生活条件及环境质量,使历史文化保护区成为现代化城市的一部分;(2)北京旧城的风格是以明清为基调的多元化文化综合体,保护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保护明清风格,而是保护多元化的文化载体;(3)除文物保护单位外,应采取改造性的保护,不能片面强调原汁原味、修旧如旧,不必过分强调与原有建筑的协调,新旧对比更能显出原有建筑的文物价值。(见图片3)

2、对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布局作适当调整;①将北京城中轴线连片贯通,更完整地展现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中轴体系(具体方案见附图1~2);②扩大东西琉璃厂范围,东至琉璃厂东街东口延寿寺街、陕西巷,西至琉璃厂西街西口南北柳巷和四川营,北至东、西河沿,南至骡马市大街和珠市口西大街,功能由一般的商业文化街拓展为传统历史文化保护区,恢复有价值的作坊、银号、会馆、庙会及名人故居等,使它成为集南城市民文化为一体的综合区。

3、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搬迁。建议在郊区划出供旧城保护区居民外迁建设新居住区的专用地,采取统一规划,调整、克服各区自行解决外迁空间的零乱局面,保证外迁居民的生活质量,这样也可有利于形成郊区的完整居住生活环境,带动郊区的各方面建设。

4、编制保护规划要有业内专家参加。鉴于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是一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综合性课题,在编制规划和论证审定方案时,必须邀请对北京城市文化、历史、地理等熟悉或有研究的人士参加,以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使每个保护街区都具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及内涵。

5、尽快出台相关条例,如建筑、文物、搬迁等法规,并开展对文物单位的评估工作,对该保护的定出具体的保护办法,对无保护价值的应分别情况,对应处置。只有这项工作做好做扎实了,保护规划才能切实可行。

6、保护与危房改造同步进行。结合我市"十五"计划,在"十五"期间分批实施,提出可操作的措施,确定保护和改造的具体目标和计划。

7、成立历史文化保护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统筹分期实施计划,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改变分散作业、各自为政的局面。

8、成立历史文化保护区基金会,广开国家、民间、外资等多渠道解决保护和建设资金来源,可采取政府划拔用地、外迁居民出资负责建设成本、社会招标等多种办法集资,确保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和建设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