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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城建城管 环境 垃圾 治理
政协北京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党 派 团 体 提 案
第0020号
案 由:关于加强北京市废旧电池管理的建议
审查意见:
内 容:
目前,人们使用过的废旧电池基本上是混在城市垃圾中填埋或堆集在露天场地上。废旧干电池不仅是有害废物而且是危险废物。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干电池的消费量逐年增加。如何把废旧干电池妥善收集并使其资源化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迫切任务之一,也是当前媒体和人民大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
一 、废旧干电池的毒性与对环境的污染
60年代,由于日本水俣市和新泻市相继发生水俣病事件,汞,特别是甲基汞污染环境问题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已成为全球性的环境问题了。近十年来,世界范围的汞污染在继续加剧,而甲基汞的毒性比无机汞的毒性要大得多,是无机汞毒性的100多倍。甲基汞具有极强的毒性,对人体的急性致死量为毫克数量级。甲基汞具有亲脂性,易穿透细胞膜被人体肠道吸收,吸收率为95(左右。
据调查,1995年我国电池工业有1400家工厂,年用汞量达582(4吨,约占所有用汞行业的 38 (左右。
人们通常使用的干电池内含有重金属 Hg (无机汞和甲基汞)、Cd、Ni、Zn 等,尤其以汞最为严重。废旧干电池与城市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填埋、堆放。随着外界环境的影响,废旧干电池在地下腐烂,其中的重金属由各种原因和不同途径溶出并进入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中,甚至进入低层大气中并通过植物、水生生物的吸收进入生物体内并积蓄,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内而危害人体健康。日本水俣病的发生即是由食物链引发的。据测试,一只纽扣电池能污染60万升水而无法饮用,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它的溶出物可使1平方米的土壤丧失农用价值。此外,当向焚烧炉投入一个纽扣电池时,烟气中汞的浓度上升30倍。近年来,通过对我市某些地区采样点进行测定,其中湖水和水生物中甲基汞含量均超过规定的含量标准。仅北海公园湖水中总汞浓度,超过我国地面水含总汞标准的3-4倍。湖中的河蚌含有的总汞和甲基汞量已超过我国规定的食用卫生标准。
我市消费的干电池废弃后,没有得到妥善的收集,处于无序管理状态。存在着混入城市生活垃圾、任意排放的现象。仅按5号电池含汞量计算,北京市年消费2亿只干电池,那么,由于废旧干电池与城市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填埋、堆放,在地下腐烂而进入环境的汞粗略推算结果为29(622吨 ( 年,它们的绝大部分进入到自然环境中了 。
二、问题与分析
1、北京市废旧干电池的收集尚属无约束状态
消费的干电池废弃后,没有得到妥善的收集,存在着混入城市生活垃圾、任意排放的现象。大部分填埋或堆放于环境中,暴露在空气中。只有市环卫局以与商业系统的意向合作方式收集少量废旧干电池,由商业部门从其它商品的盈利中付给旧电池费用。还有以学校、街道组织的方式收集少量的废旧电池。效果较好的是市环卫局在市第二清洁场建立了废旧干电池的回收中心。这几种收集方法,每年收集约10吨-15吨,今年为20吨。这种收集方法收集量太少。北京市年消费干电池6000吨,按年回收20吨计,仅收集到消费量的1( 300,微乎其微 。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2、对废旧干电池的收集、处理没有行之有效的约束手段
我市新干电池的销售、废旧干电池的收集、处理和资源化还没有走向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办法,也没有从环境保护法和生产企业用汞总量控制方面来考虑汞对生态环境破坏的严重性。在这种情况下,不利于产品低汞化的进程,销售电池无登记监控,对废弃电池乱抛的现象熟视无睹。没有对干电池从销售到废弃后的一整套的系统管理办法和约束手段。
3、废旧干电池资源化未引起决策者的足够重视
当废旧电池管理的第一视点,收集,有了或正在完善的方法时,妥善处理处置和资源再利用就成为急于解决的问题了。这一环节是能否消除废旧干电池破坏城市生态环境的根本环节。据了解,废旧电池的资源再利用的研发经费支持力度远小于大气和水污染的经费支持力度。目前我市废旧干电池(锌锰和镍氢电池)资源再利用的技术还没有达到生产规模的实际应用阶段,还处于生产性试验阶段。
4、 人们的环境行为亟待强化
目前各媒体对环境意识的宣传增加了,但应该看到,在全民环境意识逐渐提高的情况下,环境行为不尽人意。尽管人们知道干电池对生态环境有危害,但还是乱扔乱抛。其原因是,人们对电池中的重金属的危害认识不清,另一个原因是没有规范的环境行为,人们恶劣的环境行为没有与经济利益联系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规范环境行为单靠环境意识的宣传是远不能解决问题的,只能靠与当事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内涵的规则强化环境行为并宣传电池中重金属危害生态环境及对人体急慢性健康的危害。
5、法制问题
我国对干电池的管理法规、条例不健全。对汞只作为一般的有毒污物处理,法规,标准零散,缺少特殊的专门规定,更缺少相应的监测、监督体制。因此对电池的销售及废旧干电池的收集、管理无法可依。
三、建议
1、废旧干电池的收集办法
鉴于北京市的废旧干电池处于无序管理状态,因此,废旧干电池的收集是北京市有害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和对策的第一视点。我们认为在继续增强人们的环境意识和行为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社会学的行政规则、法律手段和经济(杠杆)手段强化环境行为的规范并把零售商纳入收集干电池的重要环节是解决废旧干电池收集的好方法。具体说, 购买干电池,以旧换新和预付排污费方法可有效地强化回收旧干电池的环境行为,避免乱扔乱抛旧电池的坏习惯而污染环境。
(1)以旧换新法
以旧换新是解决废旧干电池收集的好办法。为了解以旧换新收集办法的可行性,在某大学内随机进行调查,结果绝大部分人(87.3 %)对购买新电池时,以旧换新的措施采取支持的态度。有实际可操作性。
以旧换新是指用使用过的废电池到销售电池商那里用旧电池买新电池。购买时电池号可以互换,但购买数量只能 ( 旧电池的数量。
(2 )污染者预付费法
在无旧电池的情况下要购买新电池时,销售商可以高出市售价一倍或半倍出售,即在原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另加收取50% 甚至100%的原市售价格,此称预付废物处理金。对该法的随机可行性调查结果,认为无旧电池时,购买新电池收取预付废物处理金和收取100% 或50%市售价可行的分别占46% 和53% 。可见,绝大部分人赞成无旧电池时,购买新电池预收废物处理费。较多的人赞同增加收取电池原售价底50%。
以旧换新和预付废物处理费法要在各媒体上进行宣传,并由政府发文,由有关部门制定法规。这种方法与实施污染者收费原则相吻合。
无论是以旧换新,还是预付废物处理金,它的唯一目的是把所有的废旧电池能妥善地收集在一起,避免乱抛旧电池污染环境。电池零售商收集到废旧电池后,累积到一定数量可随时打电话给专门设立的机构(或公有或民营),由他们上门汇集并妥善贮存在避免污染的环境空间内等候统一处理或资源化。
2、政府应对废旧干电池资源化技术给予足够的重视
电池资源化是能否消除旧干电池破坏城市生态环境的根本环节。北京市环卫局二处与北京某大学合作,独立研发出了废旧干电池的资源化技术。但尚处于生产性试验阶段。决策部门对现有的可发展成规模的资源化技术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并把工作落到实处是当前工作的重点。
然而,废旧干电池的收集和资源化工作,还涉及到其它部门。只有环卫局一家努力,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废旧干电池的收集和资源化问题;对废旧电池产业规模的资源化也应给予政策和经济上的扶植。
3、建立完善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废旧干电池的管理体系
应考虑建立相应的专业经营性公司对废旧电池的统一收集和资源化进行管理。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说明,专业经营性公司处理城市废物的费用是市政机构的一半。据此,在我国走向完善的市场经济过程中,应发展与政府分离的专业经营性公司。政府只给予政策上和经济上的扶植。专业经营性公司完全按市场经济机制运作。实行环保部门监督、商业部门管理、专业公司或生产部门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管理模式。成立危险品管理机构,其任务是负责危险品的生产申报登记制度的制订和申报登记及干电池的后续管理工作,包括收集系统、处理处置及综合回收再利用的资源化管理细则的制订 。
4、政府应制定干电池的管理法规、条例。
如应出台《回收干电池的管理规定》;《干电池资源化的环境保护标准》;《电池行业实行用汞总量控制》;《实行销售干电池登记制度》等。
干电池的管理法规、条例的制订可由相关政府部门委托相关科学家组与法律工作者在一起共同制定。
5、建立使用汞的许可证制度及实行单位产品用汞量限制和单一排放源的总量控制。
建立用汞许可证。用汞的许可证由一定级别的政府部门批准。对用汞的企业及部门都应该具有用汞许可证,否则,不予使用汞及汞制品。采用用汞许可证制度,可以减少盲目生产,也可以减少汞污染点源的数量。
严格执行1997年12月31日国家经贸委等九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限制电池中汞含量的规定》的通知,从2000年起,禁止生产高汞电池(含汞0(025),那么,汞污染将会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减少。单一排放源的总量控制,有利于生产单位的技术提高。
6、继续开展北京市汞污染的调查与防治研究
我们认为有必要深入开展关于“北京市汞污染的调查研究及防治对策等的研究”。这是因为: 北京市环境中汞污染浓度在升高, 特别是天安门、北海和中南海周边地区汞的环境浓度高于其它地区。 何以如此, 是进一步立题研究的问题. 至于它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
本提案除提交给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外,希望由北京市政协提请国家机关事物管理局、城市建设部等有关部门注意此提案, 并予以立项研究.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将大力支持此项研究。
提案单位:中国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员会
联 系 人:章诒学
电 话:65528865
邮政编码:100020
通讯地址:朝外吉祥里102号农工民主党北京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