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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经济科技 财政 资金 监督
政协北京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党 派 团 体 提 案
第0011号
案 由:关于北京市人大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监督的若干建议
审查意见:
内 容:
1999年6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国家财政预算内资金使用的审计结果,引起了人大和全国人民的关注。报告反映,当前在国家预算内资金使用安排中确实存在着不少挪用资金、划国家为部门或地方、划大公为小集体、划集体为个人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严重浪费等渎职现象。这件事情一方面反映出国务院领导依法行政,强化管理,克服各种丑恶现象的坚强决心,另一方面也向全国人大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预算资金监督的要求。北京市同样也存在类似问题,特别是“陈王事件”的深刻教训更说明这一点,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机构对预算资金和财政收支执行状况的监督。
首先,宪法赋予了人大法律监督的权力,对财政预算内资金的监督是人大重要的监督事项,是依法监督。其次,财政预算内资金是全体纳税人共同的财富,财政预算内资金的使用是全体人民有权过问的重大事情,通过人大对其进行监督代表人民的利益,符合人民的意愿。第三,根据我国现行体制,国家和地方审计部门隶属于政府,其审计工作和审计结果在向政府报告的同时,应该受到同级人大的监督和评价。北京市人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是合法的、完全必要的。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政府财政资金管理普遍存在着“重收入、轻支出,重拨付、轻管理”的现象,特别是在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着不少严重的决策失误、重复建设、挪用资金和浪费等问题,使贪污腐败有机可乘。因此,市人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督,重点应是对财政支出的监督,并且要同时监督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财政资金支出监督应包括预算内拨款、预算外资金使用、政府担保的外资、政府基金和债券、政策性贷款等由市政府及其下属管理部门安排的各种资金。1996年市人大通过的《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草案)》在监督预算资金方面开了个好头,但由于具体执行措施还不够得力,缺乏经常性、专业性和规范性的监督,加上监督面较小,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
为了便于人大更好地行使监督的权力,使监督工作更加独立、公正并具有透明度,建议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制度和管理。
1、完善市政府财政资金报告制度
市财政局局长除每年例行的在市人大代表大会上作年度财政资金报告外,应增加1-2次向市人大常委会(可考虑包括市政协常委会)关于财政资金(包括预算内外资金)的安排和阶段性实施结果的报告。
市审计局局长每年2次,向北京市人大或常委会(可考虑包括市政协常委会)报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固定下来。
2、健全北京市人大对财政资金监督审议制度
市人大除每年审议通过市财政预算和预算调整外,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市政府关于市财政资金的审计报告,向政府主管部门调查主要财政资金的计划和使用情况,被调查的政府部门包括财政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及预算内资金的主要使用部门单位和区县政府。
3、建立重大投资计划和项目的稽察和评价制度
建议市人大建立重大投资计划和项目的稽察和评价制度,要求市政府把“八五”计划以来使用财政资金的大中型投资计划或项目(5000万元以上,包括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社会发展等)通报市人大,并要求其对大中型项目派驻项目稽察特派员,对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与使用、工程投招标、工程概算、进度和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同时还应对完工的大中型项目进行后评价,特别是效果和效益的评价,以总结经验教训。每年向人大报告这些计划、稽察和评价的结果,以便监督。
4、建立对市政府财政资金主要管理部门的行政效能评议制度
建议由市人大会同市政协,商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年向市政府主管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市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市经济委员会、审计局等部门派出行政绩效(效能)评议组,开展监督评议。每年向市人大和有关单位报告监督评议结果。市人大把此项工作纳入其日常监督范畴。
为了保证北京市人大能够实施和管理好以上监督工作,建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设立“财政资金监督评价小组”,负责审议、评价和跟踪市政府的年度财政报告和审计报告,审议和评价财政资金投资、使用、安排情况,为人大审议、通过相关决议或意见提供信息和依据。监督评价小组在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小组人数不要很多,但应是从事调查、分析、研究和评价等具体任务的工作班子。建议小组由合适的人大、政协、纪委、民主党派和其他方面的经济界专业人员组成。
人大对政府财政资金的监督应有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国家预算法、监督法等相关法规出台前,建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先讨论批准财经委员会建立财政资金的监督评价的机制,开展工作,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相信,财政资金监督机制的建立必将进一步推动北京市乃至我国民主法制的建设和完善,更加合理地利用国家和本市的有限财政资源,维护北京市和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提案单位: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员会
联 系 人:严忠志
电 话:65528902
邮政编码:100020
通讯地址:朝外吉祥里102号九三北京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