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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政协北京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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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员 提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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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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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文卫体 职教 发展 案 由:高校扩招后,职业教育还要继续发展 审查意见:建议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办理 内 容: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在深化教育改革方面,最为大家关注的措施就是"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规模",这个措施为减轻学生高考压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高层次人才,创造了有利条件。在99年高校扩招的名额中,有一部分是属于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职业教育的起步和发展为建立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打通中职、高职学制的衔接,促进和带动职业教育全面发展,科学地培养国家所需的各类人才将会起到积极作用。但由于目前对高职生源、收费、就业分配等诸多政策上的不利导向,使得很多中学毕业生不愿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这种状况大大地影响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所明确规定的义务教育以后的分流目标,中等职业学校普遍出现了萎缩现象。我们认为:
一、 职业教育是培养首都现代化建设的多层次人才和发展首都经济的需要
在现代化建设中劳动者的素质必须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但是就目前首都劳动力文化技术层次的现状来看,大大落后于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工业系统为例,一线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术工人严重缺乏,180 万从业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到70万,仅占38%,受过系统中等职业教育的仅占15%;技术工人中,高级以上的技工仅占3.5%,可是按我国现阶段工业水平的要求, 高级技工至少应占到7%。 社会经济的现实告诉我们必须大力发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才能满足现代化工业对高素质技术人才的需要。当然首都经济的重点是知识经济,是高科技,但这并不意味着减少或抑制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不然的话,首都经济就会架空。所以,在积极发展普通教育的同时必须继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使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者形成一个符合首都经济发展的合理的人才结构。
二、 中等职业教育目前需要调整,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 中等职业教育是改革开放的硕果之一。20年来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紧紧围绕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在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必然会促使和促进人才结构的调整,也必然会带来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调整。以工业为例,目前国有企业的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大批产业工人下岗分流,这就必然会影响到中等职业学校一部分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另一方面,工业产品结构的调整,需要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从而又要求劳动者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而原有的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标准已经不适应工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这也加大了毕业生的就业困难,而就业难又削弱了中等职业教育的优势,从而影响到"生源"。高校扩招的确是加剧了中等职业教育的"不景气",但是根本原因是目前的中等职业教育的现状不适应首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因此必须进行调整。 这里要强调一点,义务教育后的分流还是必要的,根据江泽民总书记在第三次全教会上关于"大办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指示,必须制止中等职业学校的"萎缩"现象,稳步实现我市教育工作会议所规定的在2005年达到6:4的目标,绝不能操之过急。千万不能使改革开放以来,千辛万苦建立起来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和师资人才得不到保护,自生自灭甚至废于一旦。
三、高等职业教育是一种培养目标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同的新型高等教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讲的很清楚,从培养目标来说,高等职业教育有一部分是和普通高等教育相近的, 这就是"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 可能在这一方面的要求会比普通高等教育低一些,因为这里讲的是"必要。"但是同时又要求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这方面的要求又比普通高等教育要高,甚至高得多,因为这里讲的是"较强",还要求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是急需人才。根据《职业教育法》和有关法规,职业学校的学生在毕业和就业时要取得"三证":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后面这2 个证书则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没有的,因此高等职业教育是不同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一种新型的高等教育,把它看成比普通高等教育低一等的看法是错误的。但是目前社会上的确存在这样的误解。职业高中录取的大多是普通高中录取剩下的学生,高职生源主要又来自未考上普通高校的学生,这就把职业教育生源定位在普通教育"筛后"的地位上。而高职校的毕业证书是自行印制颁发的,使证书的权威性受到影响,因此社会上存在这样的误解便不足为奇。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有实践能力的人才的需要,高职毕业生的这种优越性在毕业后选择职业时将更会满足劳动人才市场的需求。不过目前社会上在招聘人才时有些现象值得注意,比如过分强调高学历,结果是使普通高中毕业生纷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而本来最应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中职毕业生却由于比例的限制不能进入高职。这就使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失去了最主要的衔接基础。还有一种倾向值得注意,这就是对高等职业教育采取"高收费"的办法,人为地加高了中学毕业生特别是一些家境贫寒的学生跨进高等职业学校的门槛。 由于培养目标不同,所以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办学体制应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而不能与普通高校雷同,学制上也不能规定太死。
四、 发展首都职业教育的四点建议 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明确和进一步提高对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认识统一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第三次全教会上江泽民总书记讲话的精神上来,采取切实有力的行政手段以确保职业教育能够继续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对今后职业教育的发展必须做出整体规划,确保义务教育后,中等教育中职业教育的分流比例以及高等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2.在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时, 必须密切注意并切实解决高职同中职教育相衔接,"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 为学校毕业生提供继续学习深造的机会"。在高职校招生录取上,扩大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比例,逐步做到高职生源以中职毕业生为主,建立中职校优秀毕业生保送制度等,都是应当认真考虑的对策。此外,高等职业学校的新生入学考试科目也应和普通高校有所不同,应该考核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这样做不但可保证高职成为名副其实的高质量的高等职业教育,同时又可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对初中毕业生的吸引力,从而扩大中职教育的发展空间,一举两得。 3.在中等职业教育的调整阶段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创业阶段,政府要加强教育部门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大力推进在全社会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下大力气扭转传统的人才观念,形成使用人才重素质、重实际能力的良好风气和制度保障。高等职业教育不应收费过高,同时并应建立对首都建设急需的专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4.为了更好地完成中等职业教育的调整任务,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改革推动发展,发展才是硬道理。要加大改革的力度,应该给有条件继续发展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和发放证书的一定自主权。为此,政府应理顺职教管理体制,谁办学,谁发证,或由统一的经过资质认定的中介机构来完成对中职毕业生的发证工作。 高等职业教育的大力发展,不仅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供了机遇,也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发展空间。我们要抓住而不能丧失机遇,坚决按照江泽民总书记"还要狠狠抓它十年、二十年,必会大见成效"的重要指示,为促进首都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共同奋斗。 提 案 人:民进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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