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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北京市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建议

来源:

政协北京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委 员 提 案
第0009号

主题词:教文卫体 教育 体制 改革

案  由:关于加强北京市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建议

审查意见:建议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办理

内  容:

 

  长期以来,公立学校为基础教育事业培养了大批人才,取得了巨大成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公立学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运行模式进一步暴露出一些弊端,例如,教育经费缺乏、资源配置不合理,办学效益偏低等,阻碍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特别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以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教育的需求在量和质两个方面都在急剧膨胀,致使教育的供给现状,尤其是数量不多、质量有待提高的教育供给现状与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集中表现在家长、学生的择校要求居高不下,普通高中的入学需求大大上升,提高学历层次、增强社会适应能力的呼声日见高涨。

近年来,为逐步缓解教育供给现状与社会对教育需求的矛盾,北京市在探索不改变公立学校性质的前提下,在办学体制上进行了积极的改革,并在一批公立中学中的薄弱学校及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学校进行了大胆改革试点,形成了几种形式:公民个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兴办的民办中小学;政府举办的部分公立学校,在社会力量参与下进行转制试验,即在学校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在资金筹措、人员聘任、学校管理等方面,参照民办学校的有关办法办理;企业或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或中小学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以多种形式积极吸收外资、侨资的捐赠,并按照有关规定探索与国外、境外团体或个人的合作办学等。目前,北京市民办中小学数量已达85所,其中批准的公立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35所,中等职业学校11所,幼儿园9所。

 

  利用民办学校在体制和机制上的合理因素,推动公立学校改革,不仅对促进学校内部机制转换,促进民间举办基础教育等都有积极意义,而且对增加社会对基础教育的投入,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要,改变薄弱校等方面有明显成效。集中体现在:

(一)在办学体制改革中,拿出一部分公立中学,在办学体制与管理体制方面实施改革试验,有利于打破国家统一的办学格局,有利于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体制。

(二)扩大了教育资源,增加了好学校,同时也实现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国有教育资产的利用率,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的教育需求,也缓解了一部分社会择校的供需矛盾。

(三)探索了基础教育阶段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道路,使学校的管理体制改善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扩大了,加大了教学改革试验的力度。

 

  基础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是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城市发展水平相联系的一项重要改革。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又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目前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大量的民办学校还处于不太成熟和尚未定型的阶段。因此,在改革过程当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认识不足,定位不准,导向不明,政府支持力度不够,规划、指导、研究不够。为使基础教育改革更顺利、健康、持续地进行,我们建议:

 

(一)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对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宏观管理职能。

---建立比较健全的市、区县两级政府对各类公立学校体制改革试点学校的宏观管理体制,加大宏观调控的职能。

(二)加强配套的政策与法规建设,规范各类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使其能做到有法必依,依法管理。

---严格转制学校的审批制度与程序,提高办学体制改革的质量与效益。

---对已转制的学校应加强在办学方向、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的督导检查评估,建立体制改革学校基础档案资料,并进一步明确各校性质,以便分类指导。

(三)在政府办学主渠道前提下,加强引导、调控不同阶段,不同类型民办学校布局、学段、规模、数量,尤其要研究并大力促进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试点。使其能与北京市及各区(县)的社会需求协调发展。

(四)制定市区(县)两级基础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的发展规划,以及阶段发展的可操作目标和规划。

(五)加强研究,建议组建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管理者、专家、办学体制改革学校校长参加的研究机构,加强体制改革的理论与法规方面的研究工作,明确发展目标,建议当前应针对北京市教育体制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下,展开深入讨论研究。

提 案 人:民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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