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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党 派 团 体 提 案 |
第 00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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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关于加快《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立法工作步伐的建议 |
问题: 鉴于集体合同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载体,同时也是当前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通行做法。 2003 年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目前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已十易其稿,我们认为立法条件基本成熟,应尽快进入人大审议程序,争取今年上半年出台。 分析: 目前,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从工会方面的统计看:已达到 1.7 万家,覆盖职工 153 万人,占建立工会组织企业总数的 60 %以上。集体合同制度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目前还存在着部分企业领导人对集体合同认识不到位,非公企业签订率低,签订和续签条款不完善,欠具体,协商不规范,缺乏法律保障等问题,亟需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解决。 建议: 1. 将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进入人大审议程序、争取今年上半年出台。 2. 立法中要针对当前全市协调稳定劳动关系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从实际出发,做好立法工作,特别是在适用主体,协商代表的保护,尤其是工资集体协商等方面做出有操作性的规定,从而切实发挥集体合同制度在稳定职工队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