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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州大运河整治工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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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的钱怎能这样花?

  去年年底搬到通州后就很想见识一下大运河的风采,今年国庆后打算去观光一下,但那个古运河风情游的码头上只见杂草不见人,河里的乌蓬船上蒙着厚厚的灰尘,办公室里空无一人,旁边的小卖部里也是灰尘满地……让人难以置信这是一年前才刚建成使用的游船码头!只好悻悻而归。

  近日读了京华时报的一篇文章才知道,去年 9 月刚刚完工的京杭大运河通州城市段又要整治了,这次要把原来 80 — 90 米宽的河道拓宽到 200 米,这样一来,花了 8000 万元(一说投资 2 亿元)、费时 5 年修起来的运河文化广场、奥体公园及运河生态文化公园的一部份将被拆除。对此,通州区的一位领导解释说是因为“随着历史的变迁,运河通州段河道淤积严重,水面杂草丛生,不仅昔日美景已不复存在,而且河床上升,水面变窄,严重影响河道的运行安全,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没有查到当年上一届政府在整治运河是如何讲的,但我可以肯定,今天的这些解释如果是在 1998 年运河第一次整治前说的,大家当然没有意见,而且还会拍手叫好,可是在刚刚整治完一年之后,却又要对运河大动手术,就叫人难以理解了。据说仅运河文化广场一处损失就有千万元,其他几处的损失“不好说”。上一届区政府的官员说花了那么多钱修起来,拆了太可惜,新一届政府的官员说,时代是发展的,该损失的就得损失。时隔一年,两届政府竟然演绎了一个“新任建、后任拆”的“交学费”的故事。“该损失的就得损失”说得多轻巧!如果通州区的领导不健忘的话,应该记得通州段的运河是经过五年的治理于 2003 年 9 月才结束的。 2002 年 6 月中国水利科技网的一篇文章说“通州区委、区政府早在 1998 年就对运河进行了第一期整治, 2001 年,又开始了二期综合治理工程,使北运河还清,今年运河就可以通航了。 2003 年 9 月 21 日的北京日报做了如下报道:“进入新世纪,市委、市政府和通州区投巨资兴建污水处理厂,恢复两岸植被,逐步还清水质,提高运河水位,经过几年清理整治,现在运河水多了、清了,岸也绿了,运河沿线平均水面宽度达到百米,水深 3 — 5 米,为百年后再次通航提供了条件。”然而,不到一年,新一轮的运河整治又开始了,而且是对部分新建成的设施推倒重来,仅一处公园,损失就至少在千万元以上!对此,新一届政府的解释是:随着历史的变迁,运河通州段淤积严重,水面杂草丛生,因此,要再次进行整治。所谓“历史的变迁”中的历史应该是多长时间?总不至于是仅仅一年的时间吧?如果仅仅一年的时间,已经“水清岸绿”的运河就变成了“淤积严重,水面杂草丛生”,人们不禁要问:当年的治理是如何进行的,由谁验收的?上一届区政府对对有没有做出交待?这种工程窨应该算做“政绩”还是“败绩”?如果他们搞错了,为什么不追究责任?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么新一届政府的这种解释从何而来,根据又在哪里?立项是怎么批准的?我斗胆问一句:下一届政府会不会也因为“历史的变迁”而把今日之“利在千秋”的政绩推倒重来?一千多万元可以救助多少贫困家庭、多少失学儿童!上千万元就这样被人轻描淡写地扔掉了,这都是纳税人的钱!我们的国家还没有富到这种程度,总应该拿出一个令世人信服的理由。通州区委、区政府以及北京市的有关单位和领导必须对人民有个交待。已经有人对此提出疑问了,无论是通州区政府还是北京市政府都有责任做出答复,沉默、拖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请用行动实践实行“阳光政策”的承诺。还有,对政府进行监督的人大也应该说明在这个问题上你们是如何进行监督的?你们应该无愧于人民的重托。人民的钱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被损失了,能放心让这些人当家吗?

  与通州区在运河再次整治问题上的大力宣传相比,在这件事情上,北京的媒体却一直保持着低调,耐人寻味。

  王玉辉委员关于通州大运河整治工程的问题的回复: 

  谢谢您对大运河工程的关注,关于大运河的治理请登录通州区政府网站查阅相关资料或去大运河文化广场参观一下哪里正在举办的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