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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修编宣传力度 处理好改革发展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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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3日下午,委员们认真地讨论了市长王岐山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委员们说,北京应把历史文化遗产看作真正的财富,进一步处理好改革发展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

   加大修编工作的宣传力度 

  张妙弟委员说,国务院已通过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目前有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建议在广大市民中组织关于修编工作的各种学习活动,加大修编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此项工作更具群众基础。

  重视首都历史文化名城地位 

  何卓新、宋大川、于艳华等委员说,这次报告提及古都风貌、文物古建修缮工程,比起前两稿来,这是个进步,说明政府对大家的意见还比较重视。但对有着3000多年建城史,800年建都史的古都北京来说,这是远远不够的。北京市应把历史文化遗产看作真正的财富,充分认识历史文化名城的意义所在。

  政府应听取专家意见,禁止大拆大建、处理好危旧房改造和保护古都风貌之间的关系,人大应尽快通过《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有法可依。

  城区危改和古都风貌保护并非不可调和 

  吴弘勇委员说,危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的难度很大,可以在部分市区试点,逐渐形成危房改造工作的模式,可以通过政协搞调研、开设专题论坛等形式推进古都风貌保护工作。

  张文华委员说,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就要加大力度改善老城区居民基本住房条件。当前许多区县都在进行着旨在打造经济文化功能区而进行的危房改造工作,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要依据科学的原则,多方面听取意见,把危旧房改造和保护古都旧貌结合起来,应该认识到危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具有相融性,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整体控制,重点保护”,明确我们要保护的是具有文物价值的历史遗迹,而不是城市中破旧的居民住房,不能使危改工作停滞不前。

  王再云、张世俊等委员说,我们完全可以做到改善群众住房生活条件和古都风貌保护的双赢。要认识到群众的住房条件一定要改善。明确是文物的房屋和挂牌的四合院必须无条件保护好,要进一步加强与专家的深层次沟通,使专家、领导、群众的认识达到统一。要允许整体规划,成片改造,改建后的房屋可以仍然是平房或四合院,保持古都建筑风貌,关键一点是要做好改造前的规划和审批等环节。

   区别层次 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许伟委员说,现在各方面对文物保护“该不该保”问题基本上达成了共识,但在“保什么,如何保”的问题上,还不是很一致,办法不多,行动比较迟缓。个人觉得使用“保护古都风貌”,不如使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更为贴切。现在大量文物资源被各级单位或居民占据,文物保护工作难度很大。在文物保护过程中应明确的一点是:历史街区的保护不应该列为文物保护的范畴,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历史街区现在仍是人居场所,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两者的要求是不同,要从概念上搞清楚。

  许立仁委员说,文物保护方案的审批较慢,过于慎重,容易错过时机,谁应为此承担责任也不是十分明确。

  李元华委员说,文物保护的相关政策不是很确定,经常处于左右摇摆的状态中。另外很多的干部专业不对口,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合理分配文物保护投入 

  赵奎明委员说,报告中指出北京市投入3.3亿进行文物古建抢险修缮,但这笔钱的投入不均衡。劳动人民文化宫同样是国家重点文物,但由于属工会资产,市里对它的投入非常少。政府对文物的扶持,应以文物的重要性来安排修缮或维修资金,不应以其所属的单位来决定,应对国家重点文物进行通盘考虑。政府还应考虑文物的利用问题,不能只讲保护文物,而不利用文物为北京市的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