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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委员沈琳:建设托育服务体系 加强生育激励措施

沈琳

时间:2025-03-28   来源:北京观察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新生儿出生率逐年下降,2018 年至 2023 年出生人口从 1523 万人降至 902 万人,出生率从 10.94‰降至 6.39‰,2023 年年底,全国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 21.1%,65 周岁及以上占 15.4%,人口老龄化加剧,2023 年末全国人口比 2022 年减少 208 万人。
  劳动力市场面临可持续发展危机,未来劳动力人口或逐渐减少,可能导致劳动力短缺,影响经济稳定与增长。同时,老年人口增加和劳动力人口减少将使消费结构、产业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给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带来诸多挑战。
  提升生育意愿是亟待解决的重要社会议题。当前社会快节奏的生活、工作,导致人们的生育意愿不高。既往北京地区三岁以上的幼儿、学龄儿童教育有一定政策支持,但对三岁以下的托育体系关注不够。
  建议强化生育政策支持体系。经济方面进行补贴,设立专项生育奖励金,根据家庭生育子女数量给予阶梯式现金补贴,缓解育儿经济压力。税收方面提供优惠,对有未成年子女家庭,按子女数量给予个人所得税减免,提高家庭可支配收入。补贴金额和税收减免额度需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细化,以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完善育儿福利保障。加大拓展公立幼托建设,为了减轻家庭育儿的经济与时间负担,加大公立幼托的建设力度,发挥社区优势,实现幼托普惠化,就近便利化,并降低入托成本,让更多幼儿能够享受到优质且负担得起的托育服务。提升幼托服务质量,积极拓展针对低龄婴幼儿的托育服务,建立专业的托育机构,配备专业的保育与教育人员,为0 - 3 岁婴幼儿提供安全、专业的照料与早期托育服务,满足家庭多样化育儿需求。推行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课后延时服务,确保这一服务的广泛覆盖,切实解决家长接送孩子的难题,为家庭提供更加便捷的教育支持。
  改善职场生育环境。提供法律保障,加强劳动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明确禁止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歧视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对违规单位,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制定详细的重罚标准。灵活产假政策,在现行基本产假期限基础上,允许女性员工因特殊情况提出个性化产假安排申请,如提前休产假、延长产假等。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员工实际情况,对申请进行科学评估与合理审批,确保申请既满足员工需求,又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实行弹性工作制度,鼓励企事业推行弹性工作制度,允许生育后2年内的员工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如采用远程办公、错峰上下班等方式,实现工作与育儿的平衡。政府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等方式,对积极响应的企业给予支持。
  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进行全社会的宣传引导,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宣传生育对家庭、社会的积极意义,树立正面生育榜样,转变社会生育观念。优化公共设施,在公共场所如商场、车站等,增设母婴室、儿童游乐设施等,为带娃出行提供便利。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消化内科主任
  责任编辑  秦焕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