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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妇联:建立健全生育成本共担机制

时间:2025-04-27   来源:北京观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作出专题部署,强调完善生育支持体系建设,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2024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从4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我国总人口持续负增长,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日益突出。2022年起,北京市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出现负增长。新华社调查显示,多数网民对生育三孩持观望态度,其中由住房、教育、就业等因素造成的生育养育成本负担过重是网民不愿生育的主要原因。市妇联调研及信访发现,妇女群众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女性就业压力、经济负担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支持等方面;企业出于市场竞争和用工成本的考虑,在雇佣育龄女性时有顾虑,部分女性反映职场发展中遭遇“生育惩罚”。生育成本过高成为影响育龄家庭生育意愿、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负面因素之一。
  一是用人单位承担的生育成本较高。根据2022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测算,用人单位为一名育龄女性负担的生育一孩的成本大致在2.4至12.2万元之间,一些企业还需负担生育女职工的替代用工间接成本。二是育儿假和男性陪产假执行成本高。因对假期的工资待遇标准、法律责任没有具体规定,部分企业执行此类假期时存在抵触情绪,故现实中执行不到位,监管存在堵点。三是生育医疗费用自费比例高且不能实时报销,需要用人单位到窗口为参保职工报销,流程有待优化。
  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北京市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通过多种方式补贴生育,建立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切实提升群众生育意愿,让人口红利由家庭和社会共享。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降低企业承担的生育假成本,指导和监督生育休假落实。评估基金的支付能力,准确测算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30天延长生育假和陪产假等假期所产生的生育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出台政策指引,将育儿假、陪产假等生育假期执行纳入劳动保护范围,加强对企业生育假期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
  完善生育补贴制度,以财政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方式减轻家庭及企业负担。建议增加二孩、三孩父母个人所得税抵扣额。加大对生育友好企业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力度,对当年有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企业适当减税,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降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额度。
  增强生育保险功能,扩大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简化生育待遇申领流程。建议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减少个人及家庭负担部分。在生育待遇申领方面,建议推动生育医疗费用实时结算,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