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及分析:
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留下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对于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具有重要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考察传统村落,并强调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加强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西山永定河文化带是北京传统村落较为集中的文化带,以门头沟区为例,被列为市级以上传统村落14个,此外,还有不少历史风貌保存较好的村落。这些传统村落是探寻“北京文明之源”的“活化石”。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出台了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大量古宅院落和文物得以抢救修缮,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不断改善提升。然而,传统村落在保护与发展协同推进上还在存在着一些需要破解的难题。传统村落因涉及到多部门多头管理,政策和资金不能实现较好的统筹;传统民居修缮与更新的资金需求大、技术要求高、程序审批复杂,存在无人打理、破损严重和私自翻新等现象;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尚未批复,支持传统村落发展的建设项目难以落地,传统民居保护性腾退缺少用地安置保障,村落规划难以推进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相关制度政策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建议:
一、强化政策资金统筹,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振兴发展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并明确牵头部门,强化综合协调职能,将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统筹推进,实现以“保”促“用”、以“用”促“兴”。打破条块分割壁垒,将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指导意见和乡村振兴的相关制度政策综合集成,将推进传统民居保护修缮、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及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拨付资金统筹使用,破除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资金因受不同部门管辖、保护发展的重点和优先级不同等,导致资金使用渠道受限或重复建设的情况,推动形成“一盘棋”保护发展格局。
二、开展先行先试,探索传统村落区域性整体保护发展的有效路径。以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为抓手,在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政策举措上开展有益尝试。探索在连片区域内构建由政府机构、乡镇村代表、专业运营公司、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组织运营模式。盘活并聚合连片区域优质特色资源,连点串线打造特色产业链,植入养生养老、创意办公、文化艺术、旅游休闲等业态,推进农文旅业态深度融合。适度扩大我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范围,在连片区域探索开展集体土地经营入市和民居产权流转试点。配套完善审批、确权、监管、抵押信贷、收益分配、退出等相关机制,以引导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在保障农民持续受益的同时,保护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最大程度地激发市场机制活力。
三、启动专项立法,以首善标准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筑牢法治保障。将我市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政策规定进行整合,并吸收借鉴其他省市相关经验做法,尽快启动《北京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条例》专项立法。明确市、区、乡镇、村各级主体责任,将保护发展资金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重点加大对传统村落中除文物、历史建筑以外优秀民居的保护修缮资金支持。明确保护的范畴、重点和具体措施,针对不同传统村落保护范畴和重点、各类民居风貌保护要求,建立北京传统村落民居分级分类修缮更新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相关审查审批程序、监督机制、保障措施,细化法律责任的落实,通过立法为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