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市政协专委会、界别优秀提案
0007

提出团体:人民团体、市政协专委会
   案由:关于强化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建议

  我国的建筑能耗总量正逐年快速增长,它占总能耗的比例从上世纪70年代的10%剧升至目前的35%,而北京市已高达约40%。因此,作为能源消耗的“大户”,建筑耗能已成为当前制约北京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之一。

  尽管北京市在建筑节能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政府机构亦率先垂范,提出了2005年实现同比节能8%的目标,编制了相关法规,创办了一些试点项目,但离建设节约型城市、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要求尚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存在问题有六个方面:

  一是在能源紧缺的严峻形势下,能源依赖度十分严重;二是节能建筑不节能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节能设计尚不能真正做到指导施工;四是政策法规和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五是供热改革步履艰难;六是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工作进展缓慢。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能源管理职能分散,管理体制不适应,行政效率不高,政策法规和相关配套规定不够完善,行政执行中有漏洞。

  为切实抓好建筑节能工作,缓解我市的能源紧缺,推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提出四点建议:

  1.设立能源局,提高行政效率

  建议设立能源局,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职能部门对能源进行统一的组织、监管和协调,克服分散管理、政出多门状态,从体制上给予保障。减少交叉管理或出现管理空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2.加强立法,完善监管制度

  加快完善建筑节能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建筑节能一系列的强制性标准,并力求做到从项目报建、设计、施工、监理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严格执行。实施能耗标准和标识制度。研究制定建筑节能工作的经济调控政策,通过经济杠杆进行调控。建立节能激励和约束机制,对积极推行建筑节能者应予嘉奖鼓励;对提供合格节能材料设备的企业单位,应给予政策性价格补贴或税费减免优惠;对竣工验收的建筑成品,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对不按节能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中偷工减料、不按验收规程验收等做法,应出台严厉的惩罚办法。

  3.加大科技进步的力度,开发新能源

  加大对科技进步的支持和投入,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应用,使之成为建筑物的有效替代能源。积极扩大太阳能的利用,扩建风力发电工程,大力发展地层热泵采暖制冷及农村地区的沼气工程等技术,进一步调整本市的能源结构。

  4.选择突破口,加快供热体制改革

  现行的供暖体制已严重不适应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也不利于建筑节能的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尽早拟订改革方案,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论证的基础上,争取尽早实现供热商品化。

 
时间:200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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