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建立地铁建设和运营安全报告评估制度的提案
问题:
为了解决各都市日趋拥挤的城市交通问题,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猛,特别是地铁发展很快,并为解决都市百姓“出行”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在地铁交通快速发展中,不时出现一些令人痛心的工程事故,如广州地铁工程的塌方、上海地铁工程事故造成的地面高层建筑倾斜、北京10号线工程的塌方伤亡事故和漏水事故,以及最近在南京地铁工程的塌方事故等。事故的发生造成了人员伤亡、工程延期、投资增加、等等,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和谐的负面影响。
分析:
地铁工程建设与其他项目工程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是在已经建成的都市地区的地下进行,地下地质构造千变万化,地下人工构筑物多,地表建筑和地质情况复杂,风险也比较大。2000年以后我国地铁建设才加快了发展的步伐,至今仍然缺乏工程风险预防和防范的制度和经验,加上工程管理的疏忽等,是造成这些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此外,现行工程项目管理对于像地铁工程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只采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的安全方面的论证,以及常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显然是不够的。目前的地铁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制度对于安全生产及其安全责任方面的控制和管理存在明显漏洞。
地铁工程建设发生的安全事故往往是在施工中发生的,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很难具体涉及到,安全风险防范的控制时点应该是在项目设计阶段。地铁工程营运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在项目的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也对不上点,其安全防范的控制时点应该是项目工程建设完工后的试运行阶段。地铁工程建设和营运的安全问题又是在项目整个生命周期中时时刻刻需要掌控的重要任务,因此工程的阶段性评价就显得更加突出,以总结经验、教训和启示,更好更快地发展我国的地铁事业,满足人民的需要。
建议:
建立并完善地铁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安全报告及评估制度,把安全生产放在发展地铁的突出位置。
1、建立地铁工程开工前安全报告评估制度
在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规定项目业主提交专门的《工程设计建设方案安全性报告》,对重大的地质、地层、地段、地表可能产生高风险的工程建设要有风险防范的对策和办法,施工中要有应对措施。政府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对安全报告进行调研和评估,再批准开工。未经安全评估和批准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2、建立地铁工程运营前安全报告评估制度
在项目工程建设基本完成转入运营的试运行阶段,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规定项目业主提交专门的《工程运营实施方案安全性报告》,对工程的建筑、轨道、车辆、动力、通讯、信号、控制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安全性检验和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对此报告进行评估,在一定试运行期间中对主要安全技术环节进行检验、评估,运营实施方案未经批准的工程,一律不得正式运营。
3、建立地铁工程项目后评价制度和定期运营安全评估制度
根据国务院2004年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建立项目后评价的要求和地铁工程安全问题的实际,应该建立地铁工程的项目后评价制度。地铁工程是以政府预算内资金和公共财政资金为主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项目后评价。在地铁工程建成并正式投运后,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委托有资质的独立咨询机构对项目进行后评价,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调研论证,在项目后评价报告中提出《地铁运营安全性考核指标》。要建立地铁工程定期运营安全报告和评估制度,在工程正式投运后,地铁运营机构定期向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交《运营安全性报告》。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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