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制白色污染回潮的提案

提出团体:市政协委员
   案由:关于控制白色污染回潮的提案
问题:

  今年六月一日政府下达了有关对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限令,到现在已经过去半年了,奥运会期间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号召用一颗火热的爱国之心手拎各式环保袋,给祖国赢得了荣誉,给北京的环境带来了洁净的蓝天和绿地。

  如今奥运会圆满的结束了,可生活还在继续,要使人们从内心深处对白色污染的彻底拒绝,还是要有一个反复的认识和认知过程最近。我发现有许多的早市,自由市场的摊贩又开始免费提供使用那些超薄的不可降解的白色塑料袋了。

  分析:

  走访了几个自由市场,有部分摊贩是能够自觉遵守政府的规定,使用合格的塑料袋有偿的提供给顾客,但是仍有部分顾客还是不情愿购买合格塑料袋的,(仅指自由市场,早市)这样就使得一部分商贩趁机拉拢顾客,主动提供超薄塑料袋,而顾客也没有加以拒绝而是欣然的接受了商贩的给予。我问了几个菜贩为什么又免费提供?他们答到:“奥运以后市场的监管松了,我们也知道本是不该用的,可有的顾客没有袋子装菜他们就不买了,他们又不想掏钱买袋子,我们只能偷着用呗,生意不好做没办法啊!”

  今年九月十三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十月一日市政府第26号令《天津市超薄塑料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管理办法》,会议要求各生产企业,销售单位从今年十月一日起不准生产,销售不可降解超薄塑料袋。生产,销售合格塑料袋必须经市环保局和工商,城管市容等有关行政部门认证。

  建议:

  建议政府要加大力度,尽快制定建立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彻底铲除白色垃圾的滋生地,政府的执法监管部门责权明确,要联合执法,不能相互推委,不能因监管的疏忽,导致白色垃圾泛滥,使生活环境继续受到污染,要彻底摧毁生产的源头,除了立法还得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在相关媒体,户外广告,社区,公共交通等各个公共场所,教育全体国民对一次性塑料袋潜在的危害,以及对环境污染的严重后果,养成良好习惯,提高民族自身素质,在严格遵守相关的国家法规的同时要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制止身边的不良行为。

  具体提议:

  1、尽快制定建立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依法严惩不法生产厂家和企业。

  2、立法禁弃,随意乱扔废物,是污染环境的万恶之源,让市民有法可依。

  3、加大惩罚力度,对违法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的商贩给予重罚。(如新加坡法律,采取对初犯违法者,被罚款500新币约2500人民币,若此人第二次被发现有类似违法行为,被处同等数目的罚款再加劳役,媒体曝光)

  4、建议有关生产企业实行上门有偿回收产品货物包装,这样即为顾客省力又为自己企业节省了大量的资源也防范了环境的污染,一举三得。

  5、实施奖励 ,对守法维护国策的企业商贩应给予奖励。
 
时间:2010-03-11

[关闭此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