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关于鼓励和引导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广泛深入地参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建设的提案
问题: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分析了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从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三个方面全面部署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科学概括了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时期做出的重大决策。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首都农村改革发展,把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作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坚实基础。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为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积极投身农村改革发展搭建了更广阔的平台。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多年来,市工商联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京郊农村建设总体部署,把组织非公有制经济参与京郊农村建设作为光彩事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共同搭建政策支持、项目选择和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我市农村改革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在发展农业产业化、推动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开拓农村商品市场、支持农村社会服务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的成绩。据不完全统计,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在参与农村改革发展中, 已累计实施投资类项目166个,到位资金24.56亿元,培训农民4.47万人,安排农民就业3.59万人,带动脱贫3.83万人。
分析: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首都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建设中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已成为首都农村改革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国家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政策之后,各级政府的投入重点已在向农业,特别是集约化、产业化的现代农业转移,这既是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同时也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但是由于受到某些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首都社会主义农村改革发展的潜力远未发挥出来。其主要原因:一是土地不能流转制约了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而农业项目普遍投资周期性长,回报率偏低,因此影响了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农业的热情;二是由于信息渠道不畅,非公有制企业不能及时了解党和政府关于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发展规划,同时,已经从事农业产业的非公有制企业在申报重点项目和申请政府相应的资金扶持的过程中,由于无上级主管单位,没有建立正规的申报渠道,再加上程序繁琐,即便得以申报资金也往往不能及时到位。
建议:
1、依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尽快出台土地流转实施细则,使土地依法流转,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业产权制度,为农业的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市场环境。
2、积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农村改革,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涉农企业的管理机制,使非公有制企业在办理重点项目申报和政府相关扶持资金申请等渠道更加顺畅、手续更加便捷。
3、在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首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与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部门的信息直通车机制,利用工商联基层网络及时向非公有制企业传达国家农业发展规划和北京市支农惠农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