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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问题涉及到诸多方面,至少受到个人、家庭和政府三层影响。建立和谐社会也是三方共同努力的社会事业。
建设和谐社会 需要深入认识家庭
在社会转型时期,家庭在社会建设中显得越来越重要。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并特别强调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些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人们日常生活的场域——家庭。
但与此同时,对家庭的研究却不够深入,因为各种现代制度的建设常常会忽略了维持个人生活的最基本单位——家庭。而家庭却关系到个人的幸福感和快乐感,这就要求我们重视家庭研究和家庭建设。
从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的角度看,转型期家庭的社会功能不是弱化而是强化了,它至少要完成五项基本的社会功能:完成家庭成员间的抚养和抚育的功能;实现人口的再生产,即社会人口的生产和再生产,为社会增加新的成员,并完成最基本的儿童社会化;家庭成员之间实现社会控制;对食物的和劳务的生产、分配和消费;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关系维系社会道德,并提供人们行动的基本动机。在这个意义上,能够实现这些功能、并能够相互支持的群体都可被界定为“家庭”,而并非我们常常看到的核心家庭。事实上,在今天中国的广大乡村,隔代人组成的家庭依赖家庭内部的劳动分工相互扶持,保证了大规模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得以实现。
中国社会变化,特别是激烈的竞争和资源的重新分配使家庭之间和家庭成员之间由年龄、性别和阶级差异而导致的分化进一步加剧,家庭直接面对了教育改革、就业体制改革、医疗制度改革以及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不仅个人,而主要是家庭在应对着中国改革的社会成本,加上诸多不确定因素,使家庭处于普遍的紧张状况。
中国的社会转型,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着个人、家庭与国家的关系,它需要通过将家庭纳入视角的公共政策的建设。举例来说,人口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责任和成本到底应当由谁来负担?对这一问题的回答直接涉及到社会公共政策的制定,如住房政策、养老政策等。事实上,目前更多的是城乡居民依赖家庭来应对社会转型的诸多困难,也正是因为此,在社会出现两极分化的情况下,社会矛盾才会凸显,才需要构建完整的社会建设工程。例如,当我们要讨论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状况时,我们要问:这个低收入人群在哪里?事实上,它是以家庭为单位存在的、家庭抚养比的状况、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等决定其家庭成员的总体生活水平。低保人员也是一样,因此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统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150%的家庭。
因此,为了实现社会建设的理念,有必要对家庭展开更为深入的研究,特别是要在社会公共政策的构建中加入家庭视角。
转型社会的中国家庭 面临诸多挑战
中国二十多年来的社会转型是一场巨大的革命,它不仅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而且是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深入到社会价值观和日常生活,涉及到社会变迁的方向。
在这种巨大的社会变迁面前,与日常生活相联系的家庭也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悖论在于:一方面,社会变迁加剧了家庭内部的团结和人们对于家庭间成果支持的依赖;另一方面,人们对家庭成员之间依赖的加强,提高了人们对家庭关系的期待,从而又使家庭关系变得极为脆弱。由此出现了更多的失范,出现了离婚率增高、婚外恋增多、不情愿供养老人以及抛弃孩子等社会问题。这为平安家庭乃至和谐社会的建设提出了挑战。
应当看到,这种挑战的背后是社会价值观念发生巨大变化。市场化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可辨识的意义系统,即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意义系统,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如何对财富进行最大限度的理性计算基础上的,它是建立在个人主义的道德价值基础上的,它要求个人权利的最大化。相反,与“乡土观念”联系在一起农耕文明的意义系统是以集体主义道德价值为基础的意义系统,它要求家庭利益或群体利益的最大化。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家庭生活是建立在后一种系统之上的,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不仅意味着经济体制的改变,更重要的是价值观念和日常生活规范出现从一种集体主义原则迈向了个体主义原则的转变。我们正处于这种转变之中,旧的规范和价值观已经被破坏,而新的规范和价值观尚未建立。
具体到家庭关系方面,挑战意味着要处理好两大最基本的矛盾。矛盾之一是人们的重建个人幸福伦理和家庭责任伦理的矛盾。这主要发生在夫妻关系层面,在离婚率增高和婚外恋增多的背后,是有关每个人有追求个人幸福的权利的思想在作祟。该如何处理人们对个人幸福的普遍追求和其养育子女和抚养老人的家庭责任?这对矛盾是每个家庭都将面临的选择。矛盾之二是平等化伦理与等级化伦理间的矛盾。这一矛盾主要发生在代际关系方面,在亲子关系方面,在传统条件下成长的父母或祖父母们如何尊重在强调个人权利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们的权利,即如何处理家长权威与孩子独立自主的要求之间的矛盾,这关系到子女健康成长和人们老有所养的问题。
建立以平权为 核心的家庭关系
要回答如何应对的问题,也就是回应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价值观的发展方向问题,我以为,就是要建立一种平权意识,即通过家庭中平等权利意识的普及,建设一种新型的民主关系。
顾秀莲副委员长曾说过:“建设和谐家庭,就是要以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为基础,以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取向、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民主协商的家庭氛围为主要内容,构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文明家庭新模式,以家庭的和谐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首先是建立夫妻之间或两性之间平等交流的关系,当我们要求自己的权利得到尊重时,也要学会尊重配偶的权利,这样才能够处理好个人幸福伦理与家庭责任伦理的矛盾。离婚并不可怕,它只是人们一种对新生活的选择,只要我们能够尊重他人所具有的平等权利,就能够妥善处理离婚中的各种权利和责任问题。其次是建立代际之间的平等关系。今天的青少年已经是在开放时代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他们既需要教育,也需要人格意义上的尊重,以平等之心相待才能减少亲子关系中的问题,使青少年得以健康成长。
建立家庭社会工作制度和以家庭为核心的公共政策
如何建立和谐家庭关系呢?它不会凭空产生,它需要社会建设,需要媒体广泛的宣传,也需要一系列的实践性的助人工作以及建设以家庭为核心的公共政策。在此提出两个方面的意见。
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中心的家庭社会工作
家庭社会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缓解和解决婚姻和家庭中遇到的困境,通过使用社会工作的专门方法、知识和技巧,使处于困境中的家庭缓解其在婚姻关系、抚育关系和养老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增进家庭的和谐,并由此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中国人来说,家庭一直是组织社会生活的最基本单位,而在社会工作专业领域中,家庭不仅是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重要的社会资源。虽然中国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时间较短,但从社工助人的本质来看,中国大陆有其自成一体的助人模式和助人系统,有其“本土性社工”。如果以西方专业家庭社工为参照的话,中国大陆家庭社工的专业化程度可能很低,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各种不同的人员在从事着相关的家庭社会工作。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利用本土性家庭社会工作的资源,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整合社会资源,来发展中国特色的家庭社会工作。
中国本土性的家庭社会工作资源包括诸多方面,如中国各级妇联所从事的助人工作、社区中存在的处理家庭矛盾的各种方法、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工会对家庭的工作以及在市场化条件下已经存在的一种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我们在处理亲子关系、养老关系和夫妻关系方面有一些好的经验可以总结和发挥。
北京应当率先实现两个以家庭为核心的公共政策
——建立低收入家庭个人工资收入所得税免税制度
目前,我们的工资收入所得税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计量方法不对称。工资税收制度是以个人收入为基础的;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以家庭平均收入为基础的,建议对于低收入家庭采取以家庭为单位的收入计量制度,既鼓励人们就业也减轻低收入家庭工资收入者供养家庭成员的压力。 ——建立和实施高龄老年人口的老龄养老津贴制度
北京市政府在网上公开的北京市2008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中的第4项是“建立并实施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对本市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建议将高龄津贴扩大到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其标准为等于或高于北京市最低社会保障标准。其原因有三个方面:首先,从年龄上讲,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进入各类疾病的多发期,医疗开支和各类健康开支加大;而如果高龄津贴制度只覆盖到90岁以上老人,其覆盖面过于狭小。其次,8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子女多数进入了退休年龄,其赡养老人的能力严重下降,需要政府的支持。再次,以北京市的情况看,城乡还是以居家养老为主,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高龄津贴,对于稳定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我们需要在社会公共政策中更多地考虑到家庭,并支持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和谐建设。以创建“平安家庭”为目标,促进社会的稳定,推动社会的和谐和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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