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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都工作中,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关键就在于正确处理好城乡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处理好城市发展和郊区农村发展的关系,需抓住郊区农村发展长期落后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不是“降低城市”、“延缓城市”的发展建设,而是“提升农村”、“加快农村”的发展建设,给农村发展建设一个“加速度”。
乡村建设不只是乡村的事情
加强乡村建设,是城市现代化的需要。如果城乡人民生活的水平、质量和条件差距很大,那就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化理念,不能达到社会和谐、协调、公平的现代化准则。北京市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以后,应当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道路。城乡一体化是适应较发达地区的具体情况,较高起点、较高层次、较高标准的城乡统筹。按照这个设想,在北京市实现城市现代化和郊区城市化的过程中,城乡地区之间在产业分工、生活条件、居民职业等方面的差别将逐渐淡化,“农村”将逐渐向“乡村”演变。而乡村地区与城市地区的上述主要差别,将逐渐地被人口密度、文化、景观等差别所取代。同时,城市化过程中改善乡村的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并不意味着要改变乡村的人与自然之间较为亲和的关系,把乡村的景观改变成城市景观。低人口和建筑密度、低水泥覆盖率、低建筑容积率和高绿化覆盖率(我称之为“三低一高”)的乡村,将越来越成为最适宜的人居环境。乡村在北京市域占有很大空间,乡村在北京的经济发展和物质文化生活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着疏解人口和建筑密度、调节生态、美化景观、供给食品、传承文化、防灾减灾、消化城市排泄物等多种功能。当代各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同时,都在注意防止乡村的凋敝。可以说,城市是以巨大的、多样性的乡村自然空间为依托而存在的,失去了乡村,最终就会失去城市本身。因此,乡村建设不只是乡村的事情,它事关整个城市现代化。
加强乡村建设 能够为城市功能布局的 合理调整创造条件
如果乡村地区多方面条件长期落后,城市功能过于集中在中心区的格局就很难发生根本改变。在不太远的将来,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必定会出现城镇人口增长放缓,乡村人口减少放缓,乡村居住人口职业结构非农化的趋势,出现乡村人口迁往城镇、城市人口进入乡村居住的流动。这就是所谓"郊区化"趋势。这是客观的趋势,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是某些“限制”可以抵挡的。比如,法国在相当于我们现在发展水平的时期,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初期,乡村人口的数量不再下降;80年代以后,乡村人口开始回升。乡村社区重新获得了罕见的生命力。与此同时,农业劳动者的数量继续下降。这就使“乡村人口”和“农业人口”之间的分离进一步强化,乡村人口的结构发生变化。1962到1990年的30年间,在乡村住户中,农业劳动者从33.8%减少到9.9%,中高级干部从3.9%增加到14.9%,职员和工人从25%增加到27.6%,各类退休人员从28.5%增加到40.7%。
注意到这个阶段和这种变化即将来临,我们不仅要加强城镇建设,而且要加强乡村建设;不仅要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而且要注意适当放宽对城市居民到乡村居住的限制,调整城乡资源配置和人口居住政策,为多种城市功能和城市人口的离心式扩散创造良好的环境。
加强乡村建设,是解决 "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北京郊区的城市化不同于一般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它的深层目标是要全面地改善郊区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和质量。北京郊区的城市化,不仅是发展城镇,不仅是“城镇的城市化”,更是“农村的城市化”,应当实行城镇建设与乡村建设的协调发展战略。乡村建设同农民的关系更为密切。乡村人口向城镇迁移,是实现这个目标的途径之一,但不是唯一途径;在建设城镇的同时,要加强乡村建设,使转移出去的和未转移出去的乡村居民都能够享受到城市生活的社会服务。基于这样的理念,在城市化中要处理好新城、小城镇等城镇建设与乡村建设的关系,避免在郊区出现“重城轻乡”的偏向。在支持重点城镇建设、鼓励农民向城镇集中的同时,要考虑到如何让乡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大体同步地进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生活条件,由点到面地推进乡村建设,促进乡村与城镇协调发展。避免由于“重城”“轻”乡而使乡村建设更加滞后,避免郊区城镇也出现与市区那样的“城市病”。
加强乡村建设,是实现 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在未来的城市发展中,可供开发建设的土地资源集中在农村;而农村建设存在着用地总量大、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偏高、各区域之间不平衡的问题。上世纪90年代后期耕地急剧减少,使得城市后备资源明显不足。为了有效地控制和节约土地资源,相对扩大发展空间,必须加强规划,改变农村建设的盲目性,解决农村宅院用地过多、企业占地过大、产业布局散乱、土地利用粗放、房地产开发偏热等问题,提高集约化利用程度。这样,才能统筹城乡发展、集约使用资源,为城市的发展保持可持续的资源供给。
乡村建设难题的破解
目前,乡村建设与城市存在多方面差距,历史欠账较多,又缺乏整体安排,是全市实现现代化的难点。如何解决这个难题,我的建议是:
——开展乡村规划建设专题调研。缺乏乡村规划是当前的突出问题,一是缺全市层面的规划,二是缺乡村的微观规划。有关部门对远郊3659个行政村所做的调查表明,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改造的村庄只占11%,而近10年来未做过规划的村有2400多个,占66%;有42%的村甚至还没有地形图。造成缺乏规划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经费方面的原因,也有操作技术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认识方面的原因,要把乡村的规划建设摆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来看待,摸清底数,理顺思路,抓紧规划,实行政策性措施和工程性措施并举的方式,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乡村现代化规划和建设步伐。
加强对乡村规划建设的指导,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安排,做好区县域的村庄布局规划和各村庄规划这两个层次的规划。
从总体看,(1)应当把交通干线、产业聚集地和镇村的规划协调起来,在适当的城镇群范围内做好各项专业规划。(2)在原则上,乡村规划建设应当以保护为起点,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建设。村落的分布是一个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动态过程。受这个过程的影响,北京郊区的空间特别是土地资源与其所能容纳的人口和村落之间渐趋达到均衡状态,呈现村落合理分布的模式。它孕育了与城市文化有很大反差、有其独到之处的村落文化;在一定意义上说,它更接近于整个人类文化的本原,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目前我们对于乡村文化的认识似乎还很不够。同时,乡村规划和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因此,近期内首先要保护乡村各种资源和文化不被随意破坏。保护的含义:一是在缺乏规划的时候,要保护好已经由自然地貌决定的乡村布局形式;二是乡村规划的程序应首先划定保护区域,然后才是规划可以改造和建设的区域。(3)在操作上,应当把交通一体化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突破口,同时坚持公交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工程;按照较高的标准,以提高生活安全质量为主线,以改善乡村给排水和公共卫生条件为中心,加快提高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重点规划好污水、垃圾等排泄物处理系统的硬件建设与体制建设。
从微观看,乡村规划建设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各地的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的意愿,按照不同村庄类型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采取多种形式。在目前"村庄整合"成为热门口号的时候,我认为有必要提醒:村庄调整务必慎行。村庄调整至少包括行政区划的调整和空间位置的调整,要解决好行政调整与空间调整的关系。村庄的形成都有其自然、历史等渊源和经济、社会等条件,在一定时期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村庄行政区划和空间位置的稳定性,是村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条件。要非常慎重地对待村庄的空间调整,不要只顾区域增长的需要,不顾村民的意愿而轻易地并村拆房。对于那些农民群众总体富裕程度确实较高,而且村庄改造的意愿非常强烈的村庄,应鼓励其在高水平规划设计的前提下,拆旧建新进行整体改造;对于大多数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村庄,应把立足点放在环境整治和局部改造上,切忌不切实际和不顾群众意愿的大拆大建。要高度重视、切实保护好村落中的文物古迹、特色民居等历史文化遗产,发掘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和民居建筑文化,丰富村庄建设的文化内涵,搞好乡村形象设计,突出地方特色和乡土特色。
——完善乡村规划建设的政策和规范。主要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土地周转政策、房屋产权政策,减低农村建设成本、调动农民加快建设家园积极性的政策,资金支持政策。如果政府没有投入,乡村缺乏实力,银行不给贷款,筹集不到乡村建设的启动资金,结果必然是本可以由当地自主开发的,非要引进开发商,从而导致农民利益的流失,造成房地产开发的无序扩张。在一些关键性的政策上如能有所突破,很可能会带动乡村建设事业的崛起。此外,还要有本市村庄规划建设的规范标准及实施细则。
——在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政府应当加大乡村规划建设的投入,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的投入。从统计上看,本市农村地区一些方面的指标不低,但是在一些数字覆盖下的设施设备老化或损坏,导致丧失效能的问题严重,造成了农村生活中的诸多安全隐患。2004年,有专家对100个村庄进行实地考察,结果表明81%的村庄自来水管道老化,导致管道渗漏,有的村庄自来水系统濒临崩溃,人畜饮水困难;100个村庄基本上都没有下水道和污水处理系统,没有集中的化粪池,没有按标准对粪便做无害化处理,农户基本上仍使用传统的家庭粪坑;38%的村庄内有主干路、干路和支路穿过而没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或者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不齐全;村庄基本上都没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大多数村庄的生活固体垃圾在未经处理或未经分类的情况下,填埋在未经地质条件论证的土坑里,或者填埋在不适当的地方;大多数平原村庄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有养殖场的村庄缺少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的设施,许多家庭养殖户的生产污水与生活污水混流,随意排放出院;30%的村庄的公用设施年度运行费用困难,43%的村庄没有专职的保洁员。这些问题都需要制定系统的工程性措施来有步骤地解决。
——积极探索运用市场经济机制加快乡村建设的途径。乡村建设不可能由政府全包下来,应当在政府投入的引导下,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进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探索从政策上允许或鼓励强村富村采取“油渍扩散”式空间发展,以比较明确的产权和利益的多种形式,兼并或带动其他村庄加快建设改造的新途径,改变过多地依赖行政调整村落的办法。可考虑引导和规范一部分经济实力强、区位条件好、干部群众有积极性的村庄进行试点。
乡村建设要把好事办好
乡村建设本是惠及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的一件好事,但是如果处理不好,也会事与愿违,侵犯到农民群众的利益。因此,乡村建设一定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把好事办好。
一是不要从政策上迫使农民为快步建设而把土地资源给开发商搞房地产。应当给乡村一些政策,使农民有条件从自身的长远利益出发考虑规划建设。
二是占地补偿一定要有民主程序和严格监督,让农民群众有比较充分的发言权和讨论权。
三是应当重视和支持发展“租赁经济”。近年来,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民个人和集体出租地产、房产的情况增加。有的地区,村级收入中40%来自厂房、场地租赁收入,农民收入有20%以上来自财产性收入,其中相当部分是房屋出租。农民依靠属于自己的房地财产取得收入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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