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大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历史性决策,也为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进步指明了方向。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贵在联系实际,重在付诸实践。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必须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自觉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把十七大精神转化为开展政协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行动,确保十七大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重大战略举措、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
(一)在推进政协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奠定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旗帜,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旗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政协所肩负的一个重大历史任务,就是要牢牢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一思想、引领方向、凝聚力量,巩固和发展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团结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上来。要在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内部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和重大现实意义,不断深化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和把握,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思想、指导实践。
(二)在推进政协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把促进科学发展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各个方面。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人民政协只有牢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把促进科学发展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各个方面,才能真正做到融入中心、有所作为,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体现自身优势和价值。首先,必须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深刻理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四个根本要求”,牢牢把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兴国之要、四项基本原则这个立国之本、改革开放这个强国之路,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理论自觉性和政治坚定性。其次,在人民政协工作的实践中,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智力荟萃、人才密集的优势,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事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
(三)在推进政协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必须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挥特有作用。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人民政协肩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人民政协工作实践中,必须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任务,贯穿于开展工作的全过程,努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团结和谐。要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切实搞好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支持各党派团体、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更好地体现人民政协所特有的协商式民主的政治优势。要把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服务。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切实把政治协商作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强化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提高参政议政的实效,保证更多的参政议政成果转化为党政决策,使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在推进政协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的理念,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关注民生,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民生问题,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政协的职责所在。人民政协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把关注民生、履职为民作为最高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使政协履行职能的过程成为推动民生问题解决的过程。在人民政协工作实践中,应更加自觉地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履行职能的重点。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围绕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建利民之言,多谋利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和谐社会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为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作出积极贡献。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实反映群众愿望,协助党委政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雪中送炭、凝聚民心的工作,积极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要更加关心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积极倡导和开展扶危济困、爱心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力所能及地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五)在推进政协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必须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力量。人民政协在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同时也负有艰巨的任务和神圣的职责。要大力倡导和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和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意识形态,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巩固统一战线成员团结合作的思想文化基础。要充分发挥广大政协委员在文化建设中的推动作用,鼓励支持政协委员投身于文化建设,多出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精品力作,努力做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为发展繁荣文化事业、提高文化软实力作出应有贡献。要发挥政协开展文史工作的优势,深入挖掘和整合悠久灿烂的传统文化资源,做好“三亲”史料的抢救和征集工作,促进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动实施文化品牌带动和文化“走出去”战略,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要抓住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新的文化业态等制约文化发展的关键环节开展调研,为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建真言、献良策。
(六)在推进政协工作实践中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必须高度重视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人民政协必须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加强对人民政协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深化对人民政协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为更好地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要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强化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拓宽委员知情明政的渠道,逐步完善委员管理服务的机制,增强委员参政议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着力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拓展协商内容、规范协商形式、明确协商程序、完善协商机制,用制度来保证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要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制度和机制,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新办法、新途径,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要发挥好政协机关的保障作用。按照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节约型、和谐型机关的要求,大力加强和推进政协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工作干部队伍,努力把政协机关建设成政协委员之家、各界人士之家、基层政协之家,在推进政协工作开展中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参谋助手、服务保障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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