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建议

团体:科协
  

  老科技工作者是我市人才资源的组成部分。他们富有知识优势、经验优势和智力优势,与社会各界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他们在职时,或是各级领导、或是单位主管、或是高级管理人员、或是学术技术带头人,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离退休后,他们中的大多数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继续工作、老有所为的意愿。但由于各种原因,制约着老科技工作者为社会再做贡献。为进一步发挥他们的作用,特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作用,早在198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中组部等六部委《关于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中办发[1986]32号文件);1990年2月4日江泽民同志为中国老科技工作者协会题词"团结广大老科技工作者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社会发展和民族振兴再做贡献";2001年初,胡锦涛、李岚清同志对中国科协起草的《老年科技工作者是科教兴国中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中国老科协学习江泽民总书记题词后的调查报告》做了"赞成"、"同意"的批示。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老科技工作者工作,把老科技工作者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议市老龄委定期与市科协专题研究进一步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问题,并将此工作制度化,作为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在科学决策上进言献策。退下来的老科技专家与在职专家相比,地位较为超脱,易于冲破局部利益的限制,而且他们阅历较多、较深,既有正面经验,也有反面教训。因此在各项决策中,有这些老专家的参加,有助于提高决策水平,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议发改委、科委、教委、规委、建委、交通委等市政府部门,在制定规划、确定项目时能够聘请老专家参加相关会议并吸收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在技术服务上拾遗补缺。刚退下来的老科技工作者知识渊博、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社会关系广泛,是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可多得的人才。建议各企事业单位可将老科技工作者作为一支重要力量考虑,参与发展战略制定,技术和市场预测,关键技术开发,以及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难题等。

  4.在社区服务上大有可为。社区建设和发展将是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战略之一。在现代社会中,社区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功能,如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健、老年服务和青少年教育、科学普及、文体活动、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老科技工作者生活在社区,应将自己融入社区大家庭中,将社区作为自己老有所为、再做贡献的主要舞台。建议各区县党委政府在社区建设中充分发挥本地区老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同时积极与北京老科技工作者总会及分会联系,借助老科技工作者团体的力量,为本社区发展服务。

  5.继续开展"银龄行动"。"银龄行动"是发挥老科技工作者作用的途径之一。建议市老龄委进一步拓展"银龄行动"的工作范围,把支援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纳入计划之中。同时,应以北京市远近郊区的"三下乡"为重点,鼓励和支持老科技工作者为北京市郊区的科技进步和医疗健康水平的提高贡献力量。开展"银龄行动"运作中,有关部门要研究解决相关经费问题,以使该项活动持续进行,良性发展。

  6.充分发挥老年科技工作者团体的作用。老科技工作者的个人力量是有限的,将他们有效地组织起来将更有利于其作用的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以及老科技工作者所在单位要鼓励、提倡并支持老科技工作者成立相应的组织、实体。北京老科技工作者总会及分会是在民政局登记的北京地区科技工作者的群众团体,长期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受到党和政府、科技界的认可和赞誉。市老龄委和市科协应加强对老科技工作者总会的领导;市科委、市教委、市老干部局、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对老科技工作者总会的工作给与指导、支持和帮助。

  7.为老科技工作者开展活动创造条件。有关部门对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的科技咨询、科技开发、科技转让、科技支农、科技扶贫、科普宣传、民办教育、知识培训、医疗保健、社会服务等,要尽可能提供方便。要鼓励支持老科技工作者兴办的以科技服务为主的科技、经济、教育、卫生实体,有关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应尽可能地简化手续,给予优惠。老科技人员应聘从事专业技术活动,可以取得报酬,其离、退休费照发,并继续享受应享受的生活待遇。对老科技人员做出优异成绩的要予以表彰奖励。老科技人员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符合国家有关奖励标准的,应由聘用单位或有关单位申报;评奖应与在职人员一视同仁。各部门老干部活动中心(场所)应对老科技工作者开放,并为他们开展活动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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