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科技馆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建议

团体:科协
  

  科技馆作为"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平台,是面向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科普展览教育活动的重要阵地,对提高国民的科学素质发挥着重要作用。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颁布,是我国科普事业也是科技馆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科普法》明确规定"科技馆应当发挥科普教育的作用","应当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外科普教育活动",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对现有的科普场馆、设施应当加强利用、维修和改造"等,涉及科技馆的规定共有6条,对科技馆的建设、人员配备、管理等作出了规范,为科技馆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普法》,充分发挥区县科技馆的功效,我们在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对区县科技场馆调研和领导批示的基础上,再一次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入、细致的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

  一、北京区县科技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科技场馆被挤占或挪用的现象非常普遍。

  目前,区县科技馆被挤占或挪用的现象非常普遍,区科委乃至像人事局、地震办等政府部门与科技馆混同办公的情况普遍存在,甚至有的区政府还有把科技场馆用于招商引资的意向。因此,科技馆设施的科普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科技馆已名不符实。

  2.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

  科技馆的建设是科普的基础性工作,科普设施功能的发挥在整个科普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北京大部分区县科技馆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投入难以满足场馆基础设施的建设、更新、改良、完善以及人员经费的支出,因此,向市场求生存成为一种必要,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科技馆功能的发挥,也与科技馆作为"社会公益性教育机构"的定位不相符。目前北京大部分区县科技馆都是综合性的科技活动场所,缺乏特色,并且普遍没有常设展厅、开展科普展览活动少且水平低,真正规范化的、现代意义上的科技馆屈指可数,已难以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学习科技的需求。

  3.人员配备及培训制度不完善。

  当前,北京区县科技馆的工作人员总体而言层次不高,且人员流动频繁,人员被借用的情况很普遍,同时没有建立起工作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使得他们的业务素质不能得到很好提高,知识更新慢,从而影响了科技馆工作的开展。

  4.研制开发有特色的展品是区县科技馆工作的薄弱环节。展品和各类展教活动是科技馆的灵魂,具有创意和科技含量高的展品是科技馆发挥展教功能的关键。但当前缺乏一支致力于展品设计的工作队伍,使得科技馆的展品研制开发滞后,展品的更新率也很低。

  二、关于加强北京区县科技馆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建议

  1.提高对科普场馆、设施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十六大报告把"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又进一步指出:"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必须把人才工作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大力开发人才资源,走人才强国之路 "。科技馆等科普设施是面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教育的重要形式和基础设施。公众到科技馆来进行参观和实践,能大大激发对科学的兴趣,消除对科学技术的神秘感,缩短现代科学技术与公众之间的距离,增强公众对科学技术的理解和掌握能力,加深公众对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的了解,为进一步提高公众科学素养提供了特殊条件。我们应该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施人才战略、科教兴国战略高度,从提高公众科学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角度,充分认识加强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2.将区县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规划

  《科普法》规定:"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和基本建设计划;对现有科普场馆、设施应当加强利用、维修和改?quot;。 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和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加强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的地市和县在地方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可自愿建设以举办展览等科普活动为主要功能的、规模适度并体现当地特色的科技馆","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一批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站),并结合社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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