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呼应政府令提出提案推荐标准 提案工作将更加公开透明贴近社会生活

作者:全国政协网站
      “北京市政协将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民主监督。”北京市政府第165号政府令———《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提案办法》施行后,北京市政协有关负责人2月9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

   据介绍,第165号政府令是市政府到市政协征求意见,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后才出台的。

   “政府部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党政部门认为提案反映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诉求,可以帮助党政部门找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利于科学民主决策,因此对提案工作越来越重视,对提案办理要求越来越严。”北京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任英英表示,“北京市政府第165号政府令激发了政协委员利用提案履行职能的积极性,我们将采取措施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民主监督。”

   据了解,北京市政协提案委2月8日提出了旨在促进重大问题解决的《关于重点检查督促提案的推荐标准》(征求意见稿),要求重点题目的选择应当注重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或难点问题;二是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或是党政部门工作的薄弱环节;三是提案提出的数量较多、问题比较集中,政协各界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四是具有操作性的问题。

   今年,北京市政协将给委员发调查信,对前四年承办部门承诺要办的提案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了解委员对提案办理不满意的情况,通过沟通、协商,促进这类提案的解决。任英英介绍,“今年的有关措施将在广泛征求意见,按照程序研究、讨论后付诸实施。”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黄承祥表示,2006年的提案工作,要比2005年做得更好、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更加贴近社会和生活,从而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为建设新北京新奥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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