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改善北京投资环境的建议

党派:致公
  

  近年来,市委、市领导对我市投资环境问题非常重视,政府转变职能的工作力度较大,使得我市投资环境逐步得以改善并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面对加入WTO和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大好机遇,面对世界各国和国内地区间的激励竞争,我市的投资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为此,我们建议:

1、树立"主动服务"和"人人都关联着投资环境"的意识。

  进一步提高对改善北京投资软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服务工作对于提升投资环境质量的重要作用,彻底摆脱"居皇城、处中心"的思维与行为习惯的影响,真正放下架子,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变"投资人求我服务"为"我要主动为投资人服好?quot;,使投资人在北京有"回了家的感觉"。

2、诚心诚意为投资者营造良好的投资与发展空间。

  建议将北京的发展战略、产业结构及调整计划、相关引导政策、重点招标项目;北京投资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北京市投资服务中心与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职能、地点、联系电话和网址,以及各区县相关部门的相关资料等,一并公开发布,或在网上发布,或集册印发,送至机场、车站、宾馆等公共场所和有关机构,方便投资者取阅。

  完善我市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使用权转制度。建议公布北京市(包括各区县)土地开发规划及进度时间表,将招商项目与相关的背景包括配套基础设施和公用建筑的长远规划、房屋拆迁政策及时间进度等一并介绍,供投资人全面权衡。

3、限期清理并废除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研究由审批符合国际惯例的登记制转变的可行性。切实改变审批手续繁杂、拖拉的现象。

4、对所有外资企业实行"四个一"管理

  一门登记。除市管三资企业外,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和质量监督局的企业代码发放,都下放到区县对应机构办理,使内、外资企业的设立都可在"一站式"办公解决。

  一门出政策,政府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统一政策制定的协调和发布工作。

  一门收费。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的收费和罚款项目实行集中收费,以彻底遏制乱收费问题。建议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每年集中统计各项对不同类别企业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严格审批后,向社会公布交费项目、标准、期限并将通知单送达各企业,委托商业银行代收,实行计算机管理,直接全部送交国库,与收费单位无关。除此之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自行向企业征缴任何费用。建议对投资者办理所有行政手续不再收费;本市各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不再向企业收费;法定培训和强制性检测,也一律不再收费。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局统一拨款。

  一门年检。委托有关部门或机构,每年只按有关验收标准对企业年检一次。

5、建立定期集中检查全市投资环境的工作制度。

  择机开展北京投资环境建设年(月)活动,并把清理解决投资商投诉积案作为工作重点。建议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负责抓北京投资服务中心、北京台商投诉协调中心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以此促进整顿和优化投资环境,树立北京市坚持对外开放、诚心服务的良好形象。

6、明确投资者享受国民待遇的条件。

  建议明确凡在本市纳税达到规定额度的外资投资人,即可在购房、旅游、子女求学和就业等方面全面享受国民待遇。对不符合条件者,在执行区别对待政策的原则下,对台商子女就学给予适当照顾。

7、加大对北京投资环境的宣传报道力度。

  努力提高全市人民引资、留资,促进发展的意识。以公开召开北京市投资环境推介会,各新闻媒体定期举办有关专题、专栏、组织生产专题光盘等多种形式,介绍北京市就改善投资环境特别是投资软环境所做的种种努力、采取的重要举措、取得的成效和有关工作经验。同时,实事求是就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听取各方面的包括境外投资者的意见。

8、加强研究和全面规划北京的投资环境。

  建议委托某单位或独立成立北京市投资环境研究中心,或组成北京市投资环境课题组,长期进行跟踪研究。不断综合研究国内外建设投资环境的有关理论与实践经验,针对我市银行储蓄余额的增多,尤其是社会民间资金投向的渠道和政策引导进行重点研究,预测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投资者的新需求,提出可采取的对应措施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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