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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现象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北京作为外来人口最多的城市之一,其外来人口流动形态上的突出特点是以家庭为流动单位的比例较大。这些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为此,我们建议:
1、加强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意义的广泛宣传。
充分运用电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持久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并具有一定声势的宣传活动,使《义务教育法》和《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家喻户晓,让流动儿童少年入学的意义深入人心。以此增强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对改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问题的责任感和流动人口对子女义务教育的重视,自觉维护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2、强化流入地政府作用,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建立一个由政府牵头,教育、公安、工商、财政、计划生育等各部门通力合作的专门机构,统筹协调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加强对流动儿童少年的入学、转学、学籍、考评等工作的管理,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抓好流动儿童少年的受教育工作,同时提供信息咨询、进行指导。
3、充分挖掘公办学校现有教学资源,以全日制中小学借读为主,多种形式办学解决流动儿童少年就学问题。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借读收费标准并降低收费,明文规定取消赞助费和其他不合理费用,简化借读手续,鼓励流动儿童少年就近在公办学校就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学费和学杂费,?quot;流动儿童少年在流入地全日制公办学校借读为主"的要求得以实现。
4、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在充分利用成人学校和全日制公办学校闲置教学资源开办附属教学班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基础上,开办公益性简易民办学校,积极扶持已具备一定办学实力的民办学校,以多种方式缓解流动儿童少年就学压力。对不同类型的民办学校包括外来人口创办的学校给予不同的扶持政策,制定不同的等级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并逐步形成一套具体的操作标准,按照"疏"、"堵"、"导"等原则规范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疏"--挖掘公办学校接受流动儿童少年潜力,向公办学校分流。"堵"--对于存在严重隐患和教学问题的打工子弟学校坚决予以取缔,并对原在校学生及时疏导。"导"--调动乡、村积极性,鼓励其作为社会力量办学主体,对办学效益高、社会信誉好、具有一定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予以引导、支持,使其达标并鼓励此类学校扩大规模,形成品牌,使他们走上良性循环、自我发展的轨道。
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多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具有明显的区域性。虽然我市从今年起要求公办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费减半,但是并没有解决公办学校承担非本地区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费用,客观上造成公办学校在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借读时积极性不高,很难杜绝公办学校拒绝接纳非本地区的流动儿童少年的现象。因此,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具体可分两步走:
首先,对流动儿童、少年相对集中的乡镇给以一定的政策倾斜,尽快给予一定教育经费补贴,调动这些乡镇解决流动儿童、少年教育问题的积极性。
其次,在政府教育经费相对宽松的情况下,再根据各公办学校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数量确定教育经费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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