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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政建言·聚焦住有所居

主题词:议政建言·聚焦住有所居    版号:18

新闻单位:人民日报    委员会:    作者:    时间:2020-10-29    来源:人民日报

  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从“房住不炒”的定位到“长效机制”的确立,再到“租购并举”的提出,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一直受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围绕建立“租购并举”制度做了大量工作。本版邀请了三位全国政协委员,围绕如何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助力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提出建议。

  ——编 者

  全国政协委员肖钢:

  完善住房租赁市场规划

  当前,相关部门在制定住房租赁市场规划时面临建设标准缺、统筹协调难、结构不平衡等问题。建议:

  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统筹布局,聚焦大型城市,根据人口结构、市场需求等变化,适时调整租赁住房规划。聚焦租赁住房产品结构,着力补缺补短板,针对租房需求特点,实施精准供给。把租赁住房规划同土地规划、城市更新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城市管理以及投融资规划一体考虑,租赁型职工公寓、低租金的公租房建设要通盘考虑蓝领人群对城市的归属感和住宿成本、通勤距离、融入社区以及治安风险隐患等因素。增强公共服务配套供给能力。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加大各方投入,在租赁住房集中区域建设配套学校。

  全国政协委员殷兴山:

  优化住房租赁金融支持

  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目前,相对于购买房产,国内对住房租赁金融支持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建议:

  加快推动住房租赁投资信托基金的顶层设计,为持有资产运营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加强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在全国层面制定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措施,开设租赁资金监管专户,设立风险防控金,实行动态监管。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平台,对高收低出、交易异常等经营行为进行风险预警。推动个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创新。引导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机构按照“短期、小额”原则,开发个人及法人住房租赁贷款,科学设计贷款对象、期限、金额、利率、担保方式等要素,并实施优惠贷款利率。

  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

  规范住房租赁交易

  目前,各种新形式的房屋租赁政策尚未明确租户是否拥有小区内部资源,如车位、电梯、绿地的使用权。“商改租”“工改租”模式尚不完善,验收、落实优惠政策、办理证照、享受公共服务都存在障碍。建议:

  规范住房租赁交易,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通过法律法规将租赁关系、税收优惠、相关补贴等以法律形式落实下来;其次,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租房者与购房者能够享受教育、医疗等同等配套公共服务。完善“商改租”“工改租”相关政策和法规。有关部门制定法律法规,对“商改租”“工改租”政策相关审批条件、审批办法、优惠政策、监督管理等进行规定。进一步细化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规则。制定集体土地相关适应性法律,拓展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业的权能,确保土地权属清晰、租期规定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