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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改革方有大发展

主题词:大改革方有大发展    版号:8

新闻单位:人民政协报    委员会:    作者:郝雪 贺春兰    时间:2019-03-15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刘林: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城市学院党委书记、校长,全国青联常委,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青联副主席。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学前教育发展时指出,“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只要符合安全标准、收费合理、家长放心,政府都支持。”作为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为数不多的民办教育界代表,刘林认为,“这句话,很大程度上是讲给民办教育界听的。”

  刘林长期深耕民办教育与职业教育,此次两会,刘林注意到,不同于往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职业教育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刘林说,“把前所未有篇幅放在前所未有的位置强调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现实迫切性,这是前所未有的。”

  民办教育不存在国进民退的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民办教育新政频出,面对诸多变化,很多民办教育出资人感到压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刘林作为十三届全国政协教育界委员中唯一的民办教育代表,认为唱衰民办教育不客观。

  记者: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意见发布后,民办教育界“国进民退”的声音又大了起来,您怎么看?

  刘林:这种声音或者看法在民办教育界已经流传一段时间了,一方面可能是前一段受民营经济界的影响,因为民办教育与民营企业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与近年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和相关政策发布实施有关。

  就这个问题我关注了各方的说法,平时与民办学校的同行也有许多深入讨论。从教育部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来看,2018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35万所,占全国比重35.35%;各类在校生5378.21万人,占全国比重19.51%。2017年的数据显示,全国共有民办学校17.76万所,占全国比重34.57%,各级各类在校生5120.47万人,占全国比重18.96%。所以,从这组数据对比中看,无论是规模还是占比,民办教育都是在增长而不是萎缩。即使把近5年的数字拿来比较,也一直处在这样的趋势。

  2018年底全国民办幼儿园共计16.58万所,比去年增加5407所,占全国比重为62.16%,在园幼儿2639.78万人,比上年增长2.62%,而同期全国新入园儿童比去年下降3.82%,在园儿童比去年仅增长1.22%,也就是说在全国新入园儿童呈现下降趋势、在园儿童增长全面放缓的形势下,民办园在园儿童数量的增长却超过全国在园儿童平均增长率1倍以上。看完数字之后,对于民办教育是“进”了还是“退”了,大家可以自己判断,事实和数字摆在那里。

  我相信,事实就是事实,它不会特意为哪种观点背书。

  民办教育发展壮大

  是市场规律下的必然趋势

  刘林认为,民办教育继续发展壮大是市场规律下的必然趋势,倡导、推动、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壮大是利国利民利于各方的理智行动。对民办教育人而言,现在进入外部发展环境变化期,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困难,这时候需要的是理性思考、理性应对。

  记者:您对中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做何预期?

  刘林:前景广阔。我希望大家继续看好也支持民办教育。我对改革开放40多年我国民办教育发展情况做了些系统研究,总体上看我国民办教育一直在不断发展壮大,而且是快速发展壮大,而且我相信这种发展壮大的趋势一定会持续下去。现在进入外部发展环境变化期,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困难,这时候更需要的是理性思考、理性应对。有问题说问题,就事论事,但不能失去发展的底气,更不能唱衰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继续发展壮大是市场规律下的必然趋势,倡导、推动、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壮大是利国利民利于各方的理智行动。所以大家都要看好民办教育的发展壮大,政府要看好民办教育发展壮大的社会贡献,投资者要看好民办教育发展壮大的市场前景,办学者要看好民办教育发展壮大的舞台空间,求学者要看好民办教育发展壮大的成才机遇。改革开放40多年,我们国家是这样走过来的,民办教育也是这样走过来的!

  记者:说到信心,最近有不少民办教育出资者呼吁要稳定大家的预期,您怎么看?

  刘林:现在似乎各行各业都在讲要稳定发展预期问题,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提出的“六个稳”之一,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从不同角度强调了这个问题。一些民办教育同仁呼吁的“稳预期”更多的是希望稳定政策预期,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发展的稳定性,这与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后一系列民办教育新政的出台和实施有直接关系。让民办教育界特别是民办学校举办者、出资者了解、理解民办教育新政的背景和内涵,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是实现稳定政策预期的重要基础。

  当然,民办教育界也要主动学习、正确理解民办教育新政,从而更好地了解政策价值取向、把握发展走向,从而对学校发展有合理的预期,做好选择。

  记者:就您的理解,当前我国公共政策中反映出来的核心价值取向是什么?

  刘林:当前政策的价值取向更加凸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教育特别是学前教育首先要视为民生问题来看待,这样大家提出的许多“为什么”就都可以从这中间找到答案了。

  记者:您怎样看待我国民办教育界当前的一系列新政?

  刘林:我个人是从“变”与“不变”两个角度来看待民办教育新政的。我们理性地深层次学习、分析、思考新政,这样能更准确地看待、评估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从而正确预期、合理预期。

  社会上是把最近新出台的、新修订的和新实施的有关民办教育的政策、措施统称为民办教育新政。实际上,这些新政可以分几类:一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已经明确的具体法律规定,虽然这些规定2003年9月1日就产生了法律效力,过去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现阶段加大力度予以实施或全面实施,做了早该做好的事;二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有原则性规定,本应由国务院、有关部委或者地方政府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来细化落实的,但过去没有跟进,现阶段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根据立法精神、原则,补充制定一些政策,补上了该补的课;三是根据2017年民办教育促进法新修订的条款出台的专门行政法规与配套政策措施;四是有关部委、地方政府根据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为落实发展目标,有针对性地出台的一些新政策、新措施、新办法和执行中的一些新做法。在这四类新政实施中,由于部分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民办教育机构的现实利益、未来发展受到影响,因此规范、监管、调控等治理性措施更引人关注,这也是稳定政策预期、国进民退说法产生的重要背景。但我在这里,还是要提示大家客观理性地看,体会中央系列公共政策的价值取向。

  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到学前教育发展时指出:“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幼儿园,只要符合安全标准、收费合理、家长放心,政府都支持。”我注意讲到这里时,总理特别加重了语气。这句话很大程度上也是讲给民办教育界听的。总理的报告传达了两层意见:一是对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坚定支持,公办教育、民办教育一视同仁;二是支持的前提是:符合标准、收费合理、家长放心,也就是说,不是无条件的、不加区分地支持。这个政策取向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体现,百姓需要的是安全、优质、实惠的学前教育,新时代需要的是更加公平更具质量的教育,这个公平就包含了人人能享有普惠性教育的权利要求,民有所呼,政府有所应。

  我们希望稳定政策预期,首先要了解政策取向、理解政策内涵。这与其他行业有所区别。其他行业稳预期的呼声与要求,相当程度上是由于国内外严峻复杂的形势、市场出现新的下行压力的特定影响。而民办教育领域,就我个人来看,除了民办职业教育外,其他层次类型的民办教育现有的市场形势基本不存在问题,而且发展空间长期向好。

  记者:您所讲的“变”与“不变”,是说的民办教育新政在法律制度层面、政策取向上没有变化,对一些高收费等不正之风有了治理,但举

  办者认为是政策“变”了。

  刘林:是这个意思。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形成了特定的利益格局,今天这个利益格局要被打破了。例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问题,按法律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属于公共设施,主要服务于公共利益,本来就应该办成公办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但过去部分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了高价园,一些政府部门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久而久之,违规成了理所当然,成了“合理利益”,才形成了前一段幼儿园涨价成风、竞相上市的局面。现在国务院发文纠偏、地方政府发力治理,对此多数家长肯定是拥护的,但举办者认为是政策“变”了。

  从另一个角度讲,民办教育举办者、投资者、办学者要从“不变”出发,以“不变”为政策预期的出发点,也就是回归到现有法律规定上来,以此来判断、选择和规划未来。我个人体会,新时代是个法治时代,法律定下来的就要坚决施行,法律、政策执行中不会再有过去的灰色地带,也不会有法外之人。遵法、守法、依法,是明智之举。

  民办教育同仁应多结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来理解民办教育新政之“变”。例如,刚才讲到的普惠性幼儿园问题,教育部发布的数据中专门提到:2018年底全国普惠性幼儿园占全国幼儿园总数的68.57%,比上一年增长11.14%,换句话说2017时全国43%的幼儿园为非普惠性收费园。我想,教育部统计的数据是不含没有在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性幼儿园的,这样的幼儿园很多,北京地区在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没有任何注册的幼儿园曾经一度接近北京幼儿园总数的一半左右,这些幼儿园大多是高收费,因此实际上非普惠园比例远高于43%。试想一下,一半以上的幼儿园都是高收费园,百姓能没有反应吗?如果站在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发展思想的视角来思考这个问题,这是不是已经成为影响民生的问题了呢?

  多年前,我就开始呼吁中国民办教育一定要实行分类管理,尽管我所在学校是公益性、非营利学校,但我主张正视中国现实发展需要,赋予营利性民办学校合法地位和保障,支持营利性学校合法经营。我认为这是中国现阶段发展的现实选择,营利性民办学校包括营利性幼儿园发展应该把握好个适当的“度”,这个“度”要与民生、众利同频共振,一旦过度,政府一定会进行调控的。因为教育行业不同于其他产业,有其特殊性。

  我也建议政府部门首先要落实扶持与规范并重的方针,注意治理性冷措施要与支持性暖政策同步实施,不能偏于一端。对民办学校也要像对民营企业一样,实行放水养鱼;其次,对有法可依的治理措施,应分析“违规”现象的历史成因,宣讲政策在先、释法明理在前,并通过一定宽容期、过渡性措施实现平稳过渡;对于现行法律法规上还没有明文规定但又符合发展方向的新政策,实施中应以激励政策引导为主,注意与民办学校举办者、投资者进行沟通、协商,不能动不动就“霸王硬上弓”;最后,还要充分尊重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特别是当前反映强烈的民办中小学跨区招生自主权、利用非小区配套设施举办营利园审批等问题上,要依法依规办事,不能为追求眼前目标而公办、民办一刀切。

  记者:和很多民办教育人相比,您平和而少有牢骚,给人的感觉是善于协调,面对复杂局面能够应对得游刃有余,您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刘林:谢谢。我想就是要从心底对他人存有尊重之情,从而能够换位思考,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对于公共议题,我们不仅要站在办学者立场上说话,还要换位到政策制定者的角色来思考,兼顾各方利益,照顾利益相关者的感受,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的同心圆。

  记者:汪洋主席强调,新时代政协工作必须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我觉得您的这番话体现了这个意思。

  刘林:有共识才能同心协力,我们政协委员要发挥凝心聚力的作用。

  职业教育须大改革才能大发展

  刘林是教育学博士,在职业教育国际比较研究上也做了大量研究。因此虽然他所办学校并不属于职业学校,但最近推出的系列职业教育新政让刘林对我国职业教育下一步的发展充满信心。

  记者:职业教育是国家大力倡导民办学校重点发展的领域,也一直是您关注的话题,您刚才也提到民办职业院校生源不足。其实公办职业院校也遭遇了生源短缺的危机,您认为职业教育能走出困境吗?

  刘林:首先,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给予了前所未有的格外重视,这是职业教育发展向好的重大利好。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有像往年一样把职业教育放在教育部分,今年放在了2019年10项工作任务中的第一项,这是前所未有的位置。同时也用了前所未有篇幅强调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现实迫切性,布署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措施。大家都知道,政府工作报告的篇幅可谓“寸土寸金”,我算了一下,阐述职业教育方面的篇幅与后面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几乎一致,这种格外重视是不言而喻的。当然,这种重视背后肯定有职业教育发展薄弱、不能适应、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因素。

  记者:听说您在会前专门对新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调研,那么产业界、教育界对此有什么反应吗?

  刘林:大家对加快、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有高度共识,但对“发展什么样的现代职业教育”分歧较大,对现有职业院校走出“叫好不叫座”的困境、根本改变“校方生源少、企业技工荒”的局面也信心不足。调研中还发现,一方面一些地方职业教育投入不足,而另一些地方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场地、设备、师资闲置、低效现象严重。财政部今年职业教育经费预算增加了26.6%,达到了237亿元,这是各项经费预算安排中增幅最大的。但如果还按原有路径进行投入更是浪费。

  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考生对现有职业教育认可度、满意度还不高,大家建议从根本上对传统职业教育进行系统性改革,也就是李克强总理讲的现代职业教育要改革大发展。我个人认为应从创新顶层设计入手,发展真正有质量更加有效益的现代职业教育。

  记者:您的建议包括哪些方面?

  刘林:包括6方面。首先,在职业教育资源上,要通过职普融合、职普并举增加优质职业教育资源。要由以现有职业院校办职业教育为主,转向职、普并举。在基础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中大力推进职普融合教育,小学、初中要普及初等职业教育,开设劳动教育课、职业技能课,开展早期职业生涯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全面认识职业,广泛认可职业教育,高中学校中在有需要的地方仍保留专门中职学校,对于已经失去市场空间的地方,中职学校可以转型为职普融合型高中。在高等教育层面,要着力推动更多的普通院校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鼓励整体或部分向职业教育转型。相应的政策保障、财政投入也要随着职业教育主体的扩大而拓展,由按学校类型支持转向按项目支持,只要发展职业教育的都要纳入支持范围。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是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重要途径。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打破一个观念———只有校名上有职业两个字的才是职业院校、只有职教部门主管的院校才是职业教育主体,其实这种标签化做法,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其次,在办学层次上,一方面在职业教育学历体系设计上,要将职业教育的最高学历层次由现有的专科逐步提升至博士研究生层次;另一方面,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结构,将招生层次重心由中、高职逐步提升至专、本科层次,提高层次,有较长学习年限,增加职业教育中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教育,增加职业教育文凭的科技、文化含金量,这不仅符合学生掌握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愿望,也满足了用人单位对高素质职业人才的需求;

  第三,在专业设置与管理上,加快制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指导性目录,加强对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的前期研究;同时减少高职专科控制性专业种类数,并简化院校设置目录外专业程序,将本、专科专业设置权下放给学校,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各高校应进一步放宽专业修业年限限制,建议本科专业最低修业年限为3年,最多可为20年;

  第四,在管理体制上,建议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在整合教育部与人保部相关职能基础上,成立国家职业教育署,统筹推进职业教育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发展,制定职业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术资质、等级鉴定、职业标准研发等方面的政策,打破现有部委间、司局间的壁垒,对职业教育实施统一管理;

  第五,在发展机制上,转变管理方式,重点以市场机制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建议逐步推行职业学历教育项目、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公开招标机制,鼓励有市场活力的办学主体(大中小学校、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承担职业教育任务,同时加强以结果为导向的督导考核评价,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发展效能;

  最后,在制度保障上建议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法,进一步理顺职业教育与职业标准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企业在职工继续教育、技能培训、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措施激励企业举办或者参与职业院校、设立专门基金支持职业教育,制定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参与产业发展、经济建设的有关规定,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巩固、发展产教融合。